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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李某某等5人涉嫌強奸案宣判,意味著這一出全民圍觀半年之久的“連續劇”落幕,“連續劇”中的重要角色便是律師。除了李某某的辯護律師堅持作無罪辯護外,其他四名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均作有罪辯護。
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這屬於不公開審理的案件。然而,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案件的相當多細節以及受害人的個人信息,都被公之於眾。
北京市律師協會表示,此案相關代理及辯護律師在代理不公開審理案件的過程中,發生了一些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規范的行為。
“有的做得尺度太大,已經越線了。”有參與其中的律師承認。也有律師在民間的“批評與自我批評”中,開始對律師的職業倫理進行反省和深思。
喪失原則?
有律師拒代理“燙手山芋”
10月9日,記者在廣州旁聽了一場由廣州律師王思魯發起的名為“從夏俊峰案、李某某案看律師價值、倫理和技能”的論壇。
“能代理這樣的案件,對任何一個律師來說,都是一次難得的出名機會,誰都不願意輕易錯過。”參加這次論壇的一名律師說。然而,李某某前兩任辯護律師卻主動請辭。
出事後,李某某的監護人首先通過朋友找到了袁誠惠律師,但他只乾了一個月就辭了。“我很少主動找媒體。因為作為律師來講,(工作重點)更多的還是放在法律程序內。”袁誠惠曾委婉地向媒體透露他的想法,但具體辭職的原因並沒有透露。
3月19日,薛振源律師接替袁誠惠。薛振源較為年輕,2009年纔拿到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從業時間較短。
李案絕非易啃的骨頭,由於輿論的緊張關系,此案近乎“燙手山芋”。接手後,薛振源發表律師聲明,指責部分媒體和網民的不實報道和傳播,提出要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5月30日,薛振源正式請辭,具體原因依舊沒有透露。廣東明境律師事務所主任胡福傳說,明知未成年人案和涉及隱私法院絕不可能公開審理,卻要求公開審理,是跟法律叫板,律師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應該是迫於委托方的壓力,放棄了原則。
泄露隱私?
律協尚未公布誰違規泄密
被害人楊女士從未在公眾面前露面,但楊女士的姓名、工作單位等身份信息均已暴露在網絡空間,甚至其婦檢報告的情況也已披露。
究竟是誰泄露了楊女士的個人信息?北京律協認為,李某某等人強奸案相關代理及辯護律師涉嫌泄露當事人隱私、不當披露案件信息、不當發表貶損同行的言論等行為,嚴重損害了行業形象及聲譽。田參軍認為,被告方律師出問題可能性比較大。陳樞則說雖然律協沒點名,但不排除自己會接受調查。
更為蹊蹺的是,在法庭審理的最後一天上午,李某某另一名辯護律師王冉的辯護詞居然被發到網上,而按照順序,他是下午纔發表辯護意見。
9月30日,李在珂表示將於國慶後向司法局和律協舉報李家及其律師的違規行為。他稱:“違規主要是兩點,一個是夢鴿及其律師,通過陳有西律師的微博在法院還沒有辯論之前,就把王冉律師的辯護詞給公布出去了,其中涉及被告人大小魏的名字。二是蘭和在他自己的微博裡貶損同行李在珂,也就是我本人,說我卑鄙,並污蔑我支持魏某作偽證。”
而事實上,李在珂也經常在微博上曬出各種案件細節。
操縱輿論?
“蘭和的角色絕對是創新”
7月19日,蘭和發微博公布了自己是“李某某家人法律顧問”的身份,“經授權,關於李某某案的所有消息,均由本律師統一發布。”
“蘭和律師做李家的法律顧問,兼當新聞發言人,這種角色絕對是創新,對律師接案的方式很有啟發。”王思魯律師說。以前,人們的印象中,律師是幫人打官司的,蘭和這個律師不負責打官司,負責應對媒體。蘭和擔任這個角色有獨到的優勢,他曾有多年媒體從業經驗,做過報紙,乾過電視,又在代理藥家鑫之父訴張顯名譽侵權案中經歷過殘酷的輿論戰役。
論壇上,譴責蘭和的聲音不少。北京市信利(深圳)律師事務所肖海峰律師說,蘭和的做法,不僅僅超出了律師行業底線,恐怕也超出了老百姓的底線。
“由於我國網絡和自媒體的極度發達,本案辯護竟然從庭上發展到庭外,辯論的對象竟然從公訴人到其他辯護人,從很多媒體到不少法律同行,甚至從公權力到普通網民,這既出乎我的預料,也絕不是我所樂見的。”陳樞在這場輿論戰中未能獨善其身,他在完成一審後,迅速刪除個人微博上關於李案的言論。
經辦律師是通過自媒體進行隱性滲透,還是通過大眾媒體對輿論話語權進行影響並達到引導的目的?這一事件後,有律師建議律協在律師的執業紀律中進一步明確,律師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接受采訪以及怎樣發表適當的言論。
同行相煎?
蘭和和李在珂互相舉報對方
對律師行業而言,最爆炸性的新聞是,開完庭後,夢鴿爆出李在珂發給她的信息。這些信息,一下子把李在珂推到風口浪尖上。
廣東堅信律師事務所律師成尉冰在論壇上說,如果在文學裡,這幾條信息,足以令李在珂的形象躍然紙上,呼之欲出。
從夢鴿公布的幾條短信內容上,有網友歸納出這類律師的大致輪廓:一是為名為利,“一直想找一個大的案子辦成功擴大在全國的知名度,為將來當全國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加分”;二是為錢,“水平肯定要到位,因為他們給我的律師費很高”;三是精致圓滑,“二魏委托時,我自己沒有參與,而是指派手下的律師去會見,目的是有朝一日能得到你的認可為李某某辯護”,“我現在肯定不會做過深的工作,對二魏也就是走個法律程序”,這樣示弱是為了討好李家;四是敢神吹,“你可能失去了一個唯一有能力把這個案子反翻過來的律師”,“我在外面名氣不大,可我在公檢法內部知名度是高得很,八十年代官至處長的律師恐怕在全國找不出幾個”;五是夠狠,“我想看看你們笑過之後是如何哭的!”
此時的李在珂百口莫辯,也只好進一步曬出與夢鴿的私密短信,稱自己重義氣,見她身邊的人水平不夠,還盡出餿主意,所以想幫她,根本沒談錢。
李在珂和夢鴿本該是同一戰線的盟友,如今反目成仇,互相攻擊。李在珂要向司法局舉報李家律師違規泄露當事人隱私。
蘭和也發表聲明,稱李在珂造謠夢鴿僱水軍幫兒子翻案,編造李某某練散打,毆打楊某,自以為武功天下第一等謠言,歪曲事實,報復陷害,也將向司法局舉報。
娛樂至死?
律師不甘寂寞“逗你玩”
半年多時間裡,李某某案的新聞時常佔據時政要聞版重要版面,同時又是娛樂版頭條。一法律界人士說,把刑事案件炒成娛樂新聞,這在其他國家是不可思議的。除了李案的多名律師在公開較勁,最近又殺出了一位案外律師——雷海軍。微博簡介為北京銀雷律師事務所主任的雷海軍,自稱曾借李某某案替受害人楊某策劃,希望把她炒作成名人,而李某某則是女方精心策劃的“仙人跳”的犧牲者,並稱“人頭落地也要為李某某討回公道”,欲爭奪李某某的辯護人身份。論壇上,雷海軍的行為遭同行強烈譴責。而雷海軍則在微博上不斷變換自己的“頭銜”,前幾天還是“知名策劃人”,現已變成“獨立評論員”。據記者了解,北京律協已約談過雷海軍。(記者練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