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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小夫妻在外吃完飯後開車回家,到小區停車場入口時,因有人站在進口而與其發生衝突,撕扯過程中,丈夫一拳打折對方鼻骨。日前,經河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認定行兇者犯故意傷害罪。
今年2月一晚,李某和妻子開車回家,行至所居住的河東某小區停車場入口附近時,見一男子站在路中央。夫妻倆按喇叭、喊話,男子仍未離開。李某遂下車與其發生衝突,二人撕扯過程中,李某揮拳將男子鼻部打傷。後經鑑定,被害人雙側鼻骨骨折,鼻中隔骨折損傷程度爲輕傷,鼻部軟組織損傷程度爲輕微傷。後被害人與被告人就民事賠償達成和解協議,並全部履行,被害人表示對被告人諒解。日前,河東區人民法院審理認定,李某犯故意傷害罪,免予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