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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0月16日電(記者趙博查文曄)國務院臺辦16日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發言人範麗青在評論臺灣輿論可由臺當局領導人馬英九參加將在北京召開的亞太經合組織年會來實現兩岸領導人會面的說法時表示,臺灣方面人士參加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應根據APEC有關諒解備忘錄的規定處理。兩岸領導人會面是兩岸中國人自己的事,不需要藉助國際會議場合。
在回答兩岸領導人會面需要什麼樣的條件和氛圍的問題時,範麗青說,兩岸領導人會面是我們多年來的主張,只要有利於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我們都持積極開放的態度。
新華社記者問,最近臺灣方面表示,國臺辦主任張志軍與臺灣方面兩岸事務主管機構負責人王鬱琦首次會面並互稱“官銜”,是兩岸“治權互不否認”的具體實踐。請問發言人對此作何評論?這一做法是否適用於兩岸其他部門的往來?如果未來雙方的兩岸事務主管部門建立常態化的溝通聯繫機制,海協、海基兩會的功能會否作相應調整?
範麗青回答說,張志軍主任在參加習總書記會見蕭萬長先生一行後,同臺灣方面兩岸事務主管機構負責人見面寒暄,就發展兩岸關係的一些問題交換看法,這是爲了增進雙方瞭解,更有效處理兩岸事務,更有利於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寒暄的意義在此,不必作其他方面解讀。
她指出,這是雙方的兩岸事務主管部門負責人之間的接觸,而不是其他。雙方處理兩岸事務主管部門之間的聯繫溝通不改變海協會與臺灣海基會制度化協商及簽署協議的功能。
在回答張志軍與王鬱琦互訪有無時間表,以及兩部門有無可能互設辦事處的問題時,範麗青說,雙方的兩岸事務主管部門負責人互訪和建立溝通交往機制的落實,還要進一步溝通商定。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