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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城管執法開口要說“您好”,執法結束時要說“謝謝”……《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規范》(下簡稱《規范》)昨日起正式實施。《規范》規定,城管執法今後都要使用這些禮貌用語。然而,新規實施首日卻尷尬頻現,城管執法人員剛開口說“您……”,小販就聞聲撒腿逃跑,城管一句“您好”也變成了“您別跑”。
敬禮+您好小販感覺好怪
昨日,記者跟隨嶺南街城管執法隊到路面巡查亂擺賣。在沿江路,一個擺賣甘蔗的小販被碰個正著,城管執法人員走到小販面前,先敬了一個禮,緊接著問候了一聲“您好”,之後就對小販一番教育勸導。“還真沒遇到這麼有禮貌的城管,感覺怪怪的。”這位小販一臉茫然。
在人民南路,沿途有許多推著三輪車擺賣的“走鬼”檔,當城管突然出現,小販們立即推著貨物一哄而散。一名城管執法人員正想向前攔住一名“走鬼”,“您……”,話纔說了一半,小販拔腿就跑,後面追趕的城管本想說的“您好”也變成了“您別跑”。
城管小販多表示贊同
雖然感覺怪怪的,但不少小販對城管的文明執法轉變表示認同,“城管文明執法,我們‘走鬼’的抵觸情緒也會相應減輕,雙方矛盾也會減少。”不過,也有小販直言“不感冒”,“我哪知道城管對我說‘您好’是啥意思啊!”
城管執法人員則對新《規范》多表示贊同,但擔心在執法過程中會出現意想不到的情況:“往往是我們還沒開口,‘走鬼’就已經跑得不見了蹤影。”
廣州市城管執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新《規范》的出臺反映出城管在執法思路上的轉變,從過去的無序無章隨意執法逐步轉變為依法依章文明執法,“城管工作也講究人性化和用心溝通,在實際工作搭建溝通的橋梁,共同破解城市管理難題。”
執法用語:不得出言不遜諷刺挖苦講髒話
●城管一般使用普通話,也可根據相對人的情況,使用容易溝通的語言;嚴禁使用生、冷、橫、硬的執法忌語,不得出言不遜、諷刺挖苦、講髒話、罵人;不得使用恐嚇、威脅、誘導性的語言。
●城管在執法時首句用語要用“您好”,執法用語一般組合為:“稱呼+請+說明理由+要求+謝謝(再見)”,在接到電話時應主動報上姓名和工號。
●當執法現場發生群眾圍觀、起哄、質詢的,執法現場負責人應當當場向群眾解釋,報出自己執法證號,如果現場有人認為做得不對的,還要報出上級領導的聯系電話供現場群眾向上級反映。
新規亮點
原則:
當事人權益最小損失
實施非強制性措施可以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應實施行政強制措施。
城管執法協管員無權處罰
協管員巡查發現違法行為,勸導違法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不得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
執法行為:以不接觸當事人身體為原則
●城管人員在執法時,不得有以下行為:越權執法,粗暴執法,非法損壞、使用涉嫌違法行為的工具和物品,酒後執法,著制服進行私人活動,以及其他與執法人員身份不相稱的行為或者表現。
●除正當防衛、緊急避險外,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及工作人員的執法工作以不接觸當事人身體為原則,不得非法損壞公私財物。執法人員無意損壞當事人的合法財物的,應當場道歉,並予以賠償。
●對於阻礙、妨害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現場民警采取措施制止無效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可以暫停執法工作,待公安機關處置完畢後視情況恢復執法活動。(記者 全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