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爲發泄對前女友的不滿,藉着酒勁來到前女友住處,砸壞她的汽車。最終,男子不僅賠償前女友大量金錢,還被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日前一晚,被告人李某爲發泄對前女友顧某的不滿情緒,藉着酒勁來到顧某家樓下,用彈弓、摺疊刀等作案工具,將顧某汽車的玻璃、輪胎、反光鏡等毀壞。過路羣衆看到後報警,民警趕到現場,將正在作案的李某抓獲。經鑑定,被毀車輛修復價格爲12636元。
案發後,李某賠償顧某各項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費70000元,顧某對李某表示諒解,請求司法機關對其從輕處理。經河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認定李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免予刑事處罰。(記者解金釗 通訊員何江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