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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根據近日發佈的“天津市住房建設規劃(2011—2015年)”,規劃期內預計全市住房建設總建設量約爲9500—12000萬平方米,年均開工建設量約爲1900—2400萬平方米。規劃期內新建保障性住房4875萬平方米,其中經濟適用住房36.5萬套,建築面積爲2685萬平方米(含示範鎮建設安置經濟適用住房2240萬平方米);限價商品住房18.5萬套,建築面積爲1515萬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15萬套,建築面積爲675萬平方米。規劃期內新建商品住房51至79萬套,建築面積爲4625—7125萬平方米。
規劃對保障性住房建設予以了重點突出,提出保障性住房建設以政府爲主導,拓寬投融資渠道,開發建設主體要更加多元化,積極探索多種建設模式。在每年的土地供應計劃中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優先安排用地計劃指標。規劃期內,要優先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應,其年度供應量不應低於居住用地供應總量的70%。同時要求,商品住房中單套建築面積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佔70%以上,優先發展中小套型、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滿足中等收入階層自住型住房需求。
在住房建設佈局上,提出充分考慮居民生活對公共服務設施、市政公用設施和道路交通設施的需求,合理安排住房空間佈局。圍繞產業聚集區佈置與之適應的住房類型,爲從業人員提供便捷的居住空間,減少區外通勤,以達到“職住平衡”的目的。同時,按照整體融合、局部聚集的空間分佈模式,鼓勵和引導各種類型、各個層次、針對不同羣體住房的相對混合佈局,促進相互交流與社會和諧。結合已有保障性住房項目的空間佈局,合理確定住房空間佈局,保證保障性住房項目在一定區域範圍內達到相對均衡的佈局模式。
今後,各類住房項目分佈情況怎樣?規劃中還分區域進行了詳細闡述。
濱海新區空間佈局
逐步形成多中心、多組團、網絡化城市區域的佈局模式。規劃建設四個新城組團,分別爲中新天津生態城、濱海欣嘉園、中部新城和輕紡生活區;改造提升三個老城區,分別爲漢沽城區、塘沽城區和大港城區。
保障性住房建設重點結合各新城組團和各產業功能區進行配套佈局;商品住房主要結合各新城組團和老城區改造進行均衡佈局;同時,根據地區發展定位及生態景觀條件,在沿河、近海地區的中新天津生態城、海濱旅遊區、北塘地區等地區側重規劃部分高檔商品住房。
中心城區及環城四區
各類住房項目分佈重點結合中心城區更新改造、北部新區拓展、環外雙青、大寺新家園建設以及小城鎮掛鉤試點建設計劃進行佈局。
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及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佈局總體遵循“均衡分佈、便於出行、配套齊全、規模適中”的原則。
示範鎮建設安置經濟適用住房重點結合小城鎮掛鉤試點計劃,主要分佈在環城四區內的北倉鎮、雙口鎮、青光鎮、楊柳青鎮、中北鎮、辛口鎮、張家窩鎮、精武鎮、新立街、軍糧城鎮、葛沽鎮、八里臺鎮及王穩莊鎮。
商品住房建設主要結合近期建設重點區域、重點項目、重點交通沿線進行佈局,加大北部區域建設開發力度,提升全市居住水平和城市綜合實力。
其他區縣空間佈局
重點建設薊縣、寶坻、京津、武清、寧河、靜海和團泊七座新城,可借其優良的生態本底引導房地產向生態、節能方向發展,是未來各類住房建設的重要儲備地區,同時,着力提升老城區居住環境品質。
保障性住房建設主要結合小城鎮掛鉤試點計劃,以示範鎮建設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爲主;同時,考慮近郊新城集聚城鎮人口的職能,結合舊城區改造及產業區居住配套,可適當增加限價商品住房在近郊地區的建設量,以緩解住房需求壓力。另外,在近郊新城周邊可適當考慮新家園項目選址。
各類住房建設應注重弘揚富有地方特色的居住傳統,挖掘歷史內涵豐富、具有較大留存價值的鄉土民居模式,保護有別於中心城市的優良生態基底與生活方式,大力提升現有居民居住品質,形成現代化特色住區。在生態條件優良、自然景觀資源豐富的區域,可適當建設高品質、中低密度的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