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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環保部門瞭解到,《天津市清新空氣行動方案》日前發佈。《天津市清新空氣行動方案》提出,通過實施清新空氣行動,到2017年,空氣質量明顯好轉,全市重污染天氣較大幅度減少,優良天數逐年提高,全市PM2.5年均濃度比2012年下降25%。各區縣同步落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PM2.5年均濃度比2012年下降25%。
爲實現上述目標,《天津市清新空氣行動方案》制定了10大任務66項措施。
一是加大綜合治理,減少污染排放。2016年底前,對石化、化工、醫藥、表面塗裝、塑料製品、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企業全面開展綜合治理或關停。加強道路揚塵污染治理。全面開展餐飲油煙污染治理。鼓勵新能源汽車直接上牌。加快淘汰黃標車。到2015年底,淘汰剩餘23.3萬輛黃標車,全市基本淘汰29萬輛黃標車。發展城市綠色交通,鼓勵綠色出行。
二是優化產業結構,促進轉型升級。嚴格控制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推進科技型小巨人和樓宇經濟發展。持續加大落後產能淘汰力度。
三是加快企業改造,推動綠色發展。到2017年,50%以上的各類國家級園區和30%以上的各類省級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節能環保企業,增加大氣污染治理裝備、產品、服務產業產值。
四是調整能源結構,增加清潔能源。加快基本無燃煤區建設。到2017年,力爭中心城區、濱海新區建成區建成基本無燃煤區。增加天然氣供應量。到2017年,對3660萬平方米具有改造價值的居住建築實施節能改造,其中,2013年改造660萬平方米,2014至2017年每年改造750萬平方米。
五是嚴格環保準入,優化產業佈局。不再審批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煉焦、有色、電石、鐵合金等新增產能項目。實施陳塘莊熱電廠、紀莊子污水處理廠搬遷改造。
六是發揮市場作用,完善環境政策。依據計劃措施進展,分階段制定資金保障方案,對黃標車淘汰、民生領域的煤改氣、輕型載貨車替代低速貨車、重點行業清潔生產示範工程等給予引導性資金支持。將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建設及其運行和監管經費納入各級預算予以保障。
七是健全法規體系,嚴格依法監管。儘快推動修訂《天津市環境保護條例》、《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嚴格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爲,對偷排偷放、屢查屢犯的違法企業依法予以關停,對涉嫌環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進行曝光。
八是建立預警體系,實施應急響應。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系統2013年底前初步建成,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設。推進環保部門與氣象部門聯動與信息共享,聯合建立區域大氣污染預測預警體系。依據重污染天氣預警等級,迅速啓動應急預案,實施企業限產限排、機動車限行、建築工地停工和中小學、幼兒園停課等應對措施,引導公衆做好防範。
九是明確治理職責,倡導全民參與。加大社會輿論引導,增強全社會的環保意識,構建“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的環保文化氛圍,倡導“同呼吸,共行動,從我做起”的理念。形成全民關心環保、參與環保、踐行環保的良好風氣。
十是加強組織領導,實施責任考覈。建立健全區縣目標考覈制度,建立一月一排名,一季一通報,一年一考覈的監督機制。每年初對上年度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覈,對各區縣人民政府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情況進行排名,考覈、評估結果向市人民政府報告,並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記者楊雪菲通訊員宋有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