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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在澳大利亞、美國、新加坡等發達國家已推行多年,是養老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但從實施效果來看,市場並不熱烈。
新加坡:套現不明顯
上世紀90年代,反向按揭率先在獅城試水,2006年擴大到覆蓋八成居民人口的政府組屋市場,但反應冷淡。政府繼而推出以房套現的屋契回購計劃、樂齡安居花紅計劃,允許符合條件的房主出租部分組屋獲得資金來源,但同樣應者寥寥。
屋契回購計劃規定,達到公積金最低存款提取年齡的老年人(現爲63歲),只要家庭月收入不超過3000新元,且名下沒有其他房產,即可將居住組屋的剩餘屋契賣給國家發展部下屬法定機構建屋發展局,獲2萬新元津貼,並以30年租約繼續居住。部分屋契套現金額用於填補屋主公積金戶頭,屋主加入公積金終身入息計劃,晚年可以每月領取一筆固定現金。
郭祖恆今年67歲,妻子8年前去世,膝下無子,與耄耋之年的母親、弟弟一起生活在一套1985年購置的三房式組屋。他參與了屋契回購計劃,以30萬新元將剩餘70年屋契賣給建屋發展局,其中17萬用於支付未來30年房租,剩餘13萬大多歸入公積金賬戶,每月領取700新元,基本滿足一家開支。
“很多人跟我說,如果在公開市場賣這套房,可以拿到更多錢,但是我覺得太麻煩。我覺得這個計劃很好,可以繼續住在自己的房子裏,留在熟悉的社區,”郭祖恆說。不過他承認,如果有孩子,他一定不會賣房子養老,會把房子留給孩子。
屋契回購計劃自2009年推出至今,只有474名申請者。遇冷原因是套現作用不明顯,需優先填補公積金賬戶;很多老人擔心,30年期滿後若還健在,是否會無家可歸;一些老人原本屬於低收入人羣,可從非盈利機構獲得免費或超低價的養老產品或服務,參與計劃後能否繼續享有這些服務不得而知。
除屋契回購計劃以外,政府還推出樂齡安居花紅計劃,鼓勵老人賣掉現有大型組屋,搬到小型組屋或公寓,以領取樂齡安居花紅,最多可達2萬新元。但這一計劃也因需用一定數額填補老人的公積金戶頭而遇冷。
專家認爲,在新加坡這個以華人爲主的社會中,靠子女養老仍是主流,房產世代相傳的傳統理念也影響有兒有女的老人們做出“以房養老”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