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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汝州市1名法院乾警日前涉嫌酒後駕車,撞傷6名群眾後被熟人帶走。22日晚間,當地公安部門發布消息,認定肇事司機醉酒駕車,已將其刑事拘留。
據了解,傷者現已在醫院接受治療,所幸均沒有生命危險。但是,對事件反思卻並沒有結束,近年來政府公職人員,尤其是政法工作者違反法律的事件已屢見不鮮,讓人忍不住追問:執法者屢屢違法,原因何在?
有媒體報道,20日下午,在汝州市丹陽路洗耳河橋,一輛紅色馬自達轎車歪歪扭扭地衝上路基,一連將6名路人撞倒後側翻在地。在周圍群眾撥打報警和急救電話的時候,肇事司機被人認出後帶走。
側翻的轎車、哭嚎的傷者,這是目擊者在現場用手機記錄下的畫面。據了解,事故發生後,傷者被送往汝州市骨傷科醫院。
院方消息顯示,6名傷者除1人傷勢較輕,已經出院,其餘5人仍在醫院接受治療。其中,有2人傷勢較重,1人眼眶骨折並伴有蛛網膜下腔出血,1人脛腓骨骨折,2人均有大面積軟組織損傷。
發生事故時,肇事車輛完全處於失控狀態,當時即有目擊者懷疑司機為酒後駕車。而根據汝州市公安局的最新消息,經對肇事者馬某抽血送檢,其血液中每百毫昇酒精含量為143.8毫克,構成醉酒駕駛機動車。
根據201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刑法修正案,駕駛人每百毫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於或等於80(含)毫克即為醉駕,肇事者除行政處罰外,還可將被追究刑事責任,面臨最高半年的拘役。
22日,記者向汝州法院核實,確認馬某為法院一名乾警。法院方面表示,在最終處理結果出來之前,不便發表回應。該單位一位宣傳部門的工作人員則反復強調,該事件發生在周末,並非工作日,而且涉事車輛也為私家車,不是公車。
肇事者所在單位的回應本無可厚非,但是一再強調純屬個人問題,給人以唯恐避之不及的印象,似乎又有推卸責任之嫌。
誠然,公職人員也並非聖人,偶然的違紀甚至違法事件並不能代表整個乾部隊伍。群眾所痛恨的不是政府的工作人員『出事』,而在於特殊的身份是否讓事件的處理有所偏頗,政府的態度是諱莫如深還是坦誠應對。(記者桂娟、方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