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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25日在迴應基礎養老金統籌時表示,在2009年,養老保險實現了省級統籌。下一步目標是要實現基礎養老金的全國統籌,要進行制度、方案設計,進行充分論證,提出合理的方案,在經濟社會發展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實施。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今日上午10時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2013年第三季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展情況。
尹成基說,中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堅持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這是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確定的。這個基本制度的內在要求是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我國仍處於由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軌的歷史階段,從歷史情況看,1997年才初步實現制度的統一和規範,經過試點和探索,逐步確立了基本的制度模式。
他指出,新制度的建立和運行,到目前也就是十多年的歷史。90年代末和新世紀初,國有企業改革脫困的階段,中國提出了實施“兩個確保”,其中一個確保是確保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這就是說新的制度承擔着解決已經退休大量人員的社會養老保險支付任務。
至於歷史債務問題誰來承擔?尹成基表示,這兩個方面都在承擔,一個是社保制度,另一個是國家財政。從提出“兩個確保”開始,對於養老金當期發放的缺口,財政就開始進行補助。到目前這個機制已經建立起來,而且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社會保險資金的來源包括財政投入,當然主體是社會保險費的徵繳收入。
尹成基表示,所以在這期間,我們按照制度規定的目標積極推進相關改革,穩步提高統籌層次。在2009年,養老保險實現了省級統籌。下一步目標是要實現基礎養老金的全國統籌,要進行制度、方案設計,進行充分論證,提出合理的方案,在經濟社會發展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實施。要明確中央和地方的事權、財權,這是其中一個需要解決的問題。
尹成基指出,制度要求的另一個方面是要實現部分積累的目標,個人賬戶要逐步實現實賬運行,也就是我們已經開展的做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試點。當然,對每一個參保繳費的個人,個人賬戶的繳費數額和利息收入都是清楚的,每個人的這個權益都是明確的。改革的目標要使這部分資金能夠積累下來,有效地實現保值增值,收益得到更好的保障。這樣從總體上可以更好地維持養老保險資金的收支平衡,也是做實個人賬戶的根本目標。十八大進一步明確了這些改革任務,我們按照中央提出的要求在穩步推進。通過對於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模式的把握,逐步在改革當中實現這個制度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