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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規範漢字表》是我國關於漢語規範字的集大成性質的語言文字法規。它在整合原有字表基礎上,通過廣泛調查,進行了增刪,彌補了不足,使之更加符合當代語言生活實際,突出時代性和通用性。
《通用規範漢字表》的制定立足於較充分的研究和調查。一、二級字表的研製,即判定哪些字在現代漢語中常用、通用,主要依據漢字在幾個大語料庫中的使用頻率,用客觀數據說話。語料庫包括國家語委的現代漢語平衡語料庫、現代新聞媒體動態流通語料庫、兒童文學語料庫等,共約5億字。三級字表的研製,主要依據公安部、民政部、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和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所調查與提供的姓名、地名和科技術語用字,以及中小學語文教材文言文語料庫中的字。
《通用規範漢字表》的制定充分重視羣衆的呼聲。如關於繁體字類推簡化的問題,《通用規範漢字表》徵求意見稿提出,該字表之外的字,不再類推簡化。對這一點,羣衆反映很強烈,認爲由此則會產生新的困難:漢字使用者除非查本表,否則對許多字不知表內表外,從而不知是否可以類推簡化,操作性較差;古籍由繁體版改爲簡體版,會出現時而簡化時而不簡化的不繫統現象,難以理解和接受;老百姓口語中的一些字,簡寫已經根深蒂固;以後若新發現化學元素產生新字,會因其是表外字不能簡化而出現偏旁繁簡不一的情況。所以,這次國務院公佈《通用規範漢字表》時,刪去了“表外字不能類推簡化”的字句。再如,原徵求意見稿中有47個字的字形有一些微調,以便更加系統、美觀。對此羣衆意見也很大,最終正式公佈的《通用規範漢字表》在字形上完全不變,維持了漢字字形的穩定。
《通用規範漢字表》突出開放性和實用性。本表配套的《〈通用規範漢字表〉解讀》中說,本表未收入的姓氏、地名用字,可以報請國家語委在適當時候補入字表,這就彌補了本表可能的缺漏。另外,表後所附《規範字與繁體字、異體字對照表》直觀易懂,也便於辭書編纂和學習,相當實用。
當然,《通用規範漢字表》也有一些美中不足之處。例如《〈通用規範漢字表〉解讀》中說:“義務教育語文課程的識字量,應以一級字表爲準。”但是,根據國家教育教材語言研究中心對國內主要的小學至初中語文教材用字量的研究統計,義務教育語文課程用字量是5069個,數量上比只有3500字的一級字表多出不少,若以本字表的一級字表做義務教育語文課程識字量的標準,難免削足適履,不利基礎教育發展。究其原因,可能是忽視了社會用字和教材用字的區別。又如,8105個通用規範字中,一些生產、生活中實用性較強的字未入字表。究其原因,可能是忽視了有些漢字在語料庫中出現頻率與實際語言生活中使用頻率會有所不同。謝仁友
(作者系人民教育出版社辭書編輯室主任,中國辭書學會語文詞典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