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本報8月21日報道了《彩色口香糖冒充高檔染料》案,兩名男子日前因涉嫌詐騙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昨日,天津鐵路運輸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據指控,被告人劉某、田某均系湖北省來津人員。今年6月11日7時,二人與王某(另案處理)經預謀後,在天津站南廣場售票廳門口處,由劉某、王某主動與旅客杜某搭訕,以免費帶其回老家爲由,將杜某騙至河北區一中學附近,三人用口香糖冒充化工染料,以此物可以低價買入、高價賣出獲得高額回報爲誘餌,騙得杜某的信任,用一百粒口香糖冒充化工染料,騙得杜某人民幣6000元(已發還失主)。
昨日9:30,庭審正式開始。針對公訴人指控的犯罪事實,二被告人均表示沒有異議,自願認罪。10:20,法院當庭宣判,依法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劉某、田某各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
法官說法
昨日閉庭後,該案主審法官李海龍結合案情提示廣大市民,日常生活中切莫有不勞而獲、貪圖小利的想法。本案中,被告人劉某和同夥王某在火車站內,利用被害人杜某貪圖小利的心理,以自己有貨物要開車運至滄州,可以載被害人杜某回家,爲其節省車票錢的謊言,騙杜某上鉤。隨後,二人稱貨車停在河北區,又騙杜某隨二人到了事發地。接着,二人按照事先商量好的“劇本”繼續演,拿着一盒寫滿英文字母的口香糖,口口聲聲說是化工染料,有高額利潤,在一旁的杜某聽了自然心動,再加上田某以買貨之名適時出來打託,杜某更增加了購買後倒賣牟利的慾望,最終淪爲騙子的獵物。對此,李海龍法官表示,希望每個人都能摒棄不勞而獲的思想,讓騙子沒有可乘之機。(記者孫啓明 通訊員宗薔 肖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