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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聯合早報》網10月30日報道,原題: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批准逮捕
30日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檢察院對新快報記者陳永洲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批准逮捕。
新快報自去年9月開始連續刊發關於中聯重科公司的負面報道,負責採寫的記者陳永洲本月18日被長沙警方帶走,新快報在頭版發表“請放人”的呼籲,高調與警方對峙的姿態一度獲得輿論喝彩。但在26日陳在央視上承認收受錢財不實報道後,輿情急轉直下,新快報次日刊發致歉聲明,表示“對稿件的審覈把關不嚴”。
《羊城晚報》在頭版刊發聲明稱,羊城晚報報業集團高度重視此事,將派出工作小組進行調查整頓,對發現的問題將作出嚴肅處理。(作者薛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