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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鄭州11月5日電今日上午10時,最高人民法院在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通報全國法院第一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有關情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的實施情況。
自2000年起至今,北京某汽車製造有限公司作爲被執行人在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有大批執行案件,未執行到位標的額高達4000餘萬元。
執行過程中,執行法院查封了被執行人北京某汽車製造有限公司的生產線和其他財產,但因被執行人未盡到保管責任,造成部分查封財產毀損滅失。經北京市價格認證中心鑑定,被查封財產已失去變現條件。之後,執行法院多方查找,均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任何可供執行的銀行存款、車輛、房產等財產。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長期下落不明,拒不到庭報告財產。衆多申請執行人對此十分不滿。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出臺後,申請人之一北京某汽車裝飾中心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執行法院經過審查,以被執行人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爲由,決定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通過《京華時報》、《北京青年報》、《北京晨報》、《法制晚報》、《新京報》、《北京晚報》進行了曝光。之後,北京電視臺《都市晚高峯》、《法治進行時》、北京廣播電臺《北京新聞》、中國法院網、北京法院網等媒體也進行了報道,人民網、新華網、光明網、鳳凰網等幾十家網站紛紛轉載。被執行人看到相關報道後,迫於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威懾和輿論壓力,主動與執行法院聯繫,並派代理律師到法院覈實其未履行案款數額,表示會盡快通過多種方式履行義務,以消除不良影響。同時,申請執行人通過媒體看到公佈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後,專程向執行法院寄去感謝信,對執行法院的工作表示了理解。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表示,執行法院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錄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統一向社會公佈,並同時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其他方式予以公佈。被執行人作爲企業,迫於社會壓力,爲維護其在經濟交往中的名聲,主動向執行法院表示儘快履行義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的信用懲戒功能得以有效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