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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治理方式還是幹部考覈機制,都需因時而變、隨事而制,在改革創新中加以完善
“一票否決是個筐,什麼都能往裏裝。”日前,媒體梳理後發現,在一些地方,“一票否決”呈氾濫之勢。一箇中部省份調查顯示,該省針對地方和基層的各種“一票否決”內容多達62項。“好經還需念好”,一位基層幹部的感慨耐人尋味。
“一票否決”最早源於聯合國安理會的表決機制,在我國基層治理的語境中,“一票否決”提高了考覈體系中某些重點指標的權重,使之在考評過程中具有決定性作用。對於提高責任係數而言,用地方幹部的話來說:“就像打撲克時的‘王牌’一樣好使”。
有壓力就有動力,“一票否決”制產生的倒逼效應,如同一劑猛藥,對推動工作、增強執行力確有積極作用,更是撬動了一些難推難啃的治理難題。正是因爲有了“一票否決”的壓力,出臺政策、操作執行、效果反饋、幹部考評,使得這些方面的工作更加謹慎、周全,少了敷衍對付,多了雷厲風行,也使得這些“硬槓槓”劃出了底線、標定了責任,對解決相關經濟社會問題發揮了重要作用。
然而,物極必反。一些地方,將“一票否決”當作一成不變的“一招鮮”,從招商引資到菸酒銷售,從整頓黑網吧到打擊非法行醫,都冠以“一票否決”之名,成了基層幹部不堪重負的緊箍咒。少數領導幹部不管部署什麼工作,彷彿不加上這一條總覺得不夠重視、難以落實。於是乎,各種“否決”滿天飛,各項指標層層加碼,陷入了某種依賴症。
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如果什麼都“一票否決”,就會讓工作失去了輕重緩急之分,也就難以確保重中之重。試想,對照62項“一票否決”,基層幹部執行起來該怎樣弄清先後,又如何分清主次?面對遍地開花、泰山壓頂的考覈指標,不少基層幹部疲於應付、顧此失彼,更可怕的,還會導致弄虛造假糊弄、重“硬指標”輕“軟指標”、對上不對下等現象。這些做法,都與制度設計的初衷背道而馳,不但加大了行政成本、消解了政策效力,還助長了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讓許多發展難題越“否決”越難解。
隨着時代的發展,基層治理日益複雜化,各種新舊問題、矛盾衝突不斷滋生,對管理精細化、科學化、法治化的要求越來越高。在此背景下,如何善用“一票否決”這一治理經驗,也需要各地積極總結、務實創新。拍腦袋層層加碼,不顧實際、不加區別、不分主次,無疑是簡單粗暴的惰政。
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已經開始清理整頓各種不符合規定的“一票否決”指標,使這一制度更加科學規範。與此同時,在中央引導下,一些地方淡化以GDP論英雄的考覈導向,加重了生態環保、民意評價等指標的權重。這正說明,不管是治理方式還是幹部考覈機制,都需因時而變、隨事而制,在改革創新中加以完善。
黨的十八大指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提高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防治“一票否決”的泛濫,根本上說,還在於地方政府要堅持科學施治、依法行政,讓基層工作進一步融入法治軌道,在依法治理的模式下打開一片新天地。“搞法制靠得住些”,鄧小平同志的諄諄告誡,在今天依然振聾發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