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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7月舉行的第五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上,中方同意以准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爲基礎與美方進行投資協定實質性談判。哥倫比亞大學維爾國際可持續投資中心高級研究員、聯合國貿發會議外資司原司長卡爾·索旺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中美投資協定談判,不僅對世界上最大的兩個經濟體具有重要意義,也有利於全球投資法律框架的發展。如果雙方達成協議,將爲未來全球多邊和雙邊投資協議提供一種模板。
位於美國華盛頓的政策研究所研究員莎拉·安德森,曾在奧巴馬政府的雙邊投資協定顧問委員會任職。她對本報記者說,對外國投資者來說,負面清單模式對締約國政府的約束更大,限制其在未來爲追求國家發展目標而採取新的外資政策的空間。她表示,負面清單模式的好處在於,這種協議能自動適應未來產業和技術上的創新。以正面清單列出所有國際投資能不受歧視地進入的行業,存在一定困難。因爲投資協定會延用很長時間,而技術進步可能在一夜之間就催生出新的產業。要修改條約來涵蓋這種新的產業有時很困難。
對於中美雙方在雙邊投資協定中的各自關注點,安德森說,對美方而言,准入前的權利非常重要。中國可能希望得到更多的保障,保證中國在美投資不會因美方的國家安全審查而受阻。已同美方談判或簽署投資協定的國家,大多不是主要資本輸出國。中國在美國的投資增長迅猛,更關注利用雙邊投資協定強化對其在美投資的保護。
索旺指出,負面清單模式也並非十全十美,主要體現在投資者與國家爭端解決機制方面。美國式的投資協定一般規定,如果投資者認爲遭到東道國政府的不公待遇,他們可以跳過東道國的法院,直接向國際法庭申請仲裁。
安德森說,美國國內就有人擔心給予外國投資者過多權利,損害自身的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以阿根廷爲例,在發生金融危機後,政府採取緊急舉措,引發許多國際投資爭端,阿根廷政府頻繁被外國投資者訴諸國際仲裁。即便是美國,投資者與國家的爭端也令美國政府有點招架不住。在北美自由貿易協定下,截至2009年底,加拿大投資者就對美國政府發起了至少15起國際訴訟,要求美國政府給予賠償,理由是美國政府的行爲降低了他們在美投資的價值。美國政府被迫在國際法庭上爲其有關環境保護、土地使用監管和其他方面進行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