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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通報全國法院公佈第一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情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實施情況,已有31259例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納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
《規定》自2013年10月1日施行,是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促使被執行人積極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有益嘗試。爲配合實施,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已於2013年10月24日開通。
最高法新聞發言人孫軍工介紹,截至11月4日,全國法院依職權共將31259例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納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截止到11月4日17時,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的點擊率已超過18萬次。
據介紹,自《規定》出臺至今,全國法院共有1045名被執行人懾於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受到信用懲戒的威懾作用,使得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據北京、廣東、廣西、河南等地法院統計,大概有20%左右符合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義務或者主動找申請執行人、執行法院協商還款事宜。
此次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當中,失信被執行人爲自然人的有25625例,失信被執行人爲法人或其它組織的有5634例。
其中,以僞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佔全部信息的50.46%;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佔7.46%;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佔7.87%;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佔0.23%;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佔4.19%;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佔29.79%。
鏈接最高法今公佈5起典型失信案例
案例1:張某與河南某食品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案。河南省輝縣市人民法院判令河南某食品工業有限公司償還張某94萬餘元及利息。被執行人以各種理由拖延履行。《規定》施行後,被執行人迫於輿論壓力,主動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每月償還5萬元,直至全部清償。
案例2 :郭紅某與郭淑某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執行案。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令被告郭淑某賠償郭紅某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8萬餘元,執行一度陷入困境。
最後通過發揮網絡化的執行聯動效應,人民法院能夠及時獲取被執行人的相關財產信息,促使被執行人履行義務,保障案件順利執結。
案例3 :北京某汽車裝飾中心等50餘人與北京某汽車製造有限公司系列執行案。自2000年起至今,北京某汽車製造有限公司作爲被執行人在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有大批執行案件,未執行到位標的額高達4000餘萬元。
被執行人拒不到庭報告財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出臺後,決定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通過《法制晚報》等媒體曝光,迫於輿論壓力,被執行人派代理律師到法院覈實其未履行案款數額,表示會盡快通過多種方式履行義務。
案例4 :鄭彥某與鄭慶某買賣合同糾紛執行案。生效調解書確認鄭慶某於2012年7月19日即調解協議簽訂之日給付鄭彥某10000元,餘款23930元於2012年12月31日全部付清。被執行人未如期履行。之後被執行人因失信行爲銀行不同意向其發放貸款,工商部門也已停止爲其辦理公司註冊登記。
案例5 :李某與楊某借款合同糾紛執行案。經雲南省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法院判決,李某償還楊某借款1340547元本金及利息。被執行人如不履行義務,會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在出行、信貸、經營活動及家庭生活等各方面產生重大影響。得知這一法律後果,被執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