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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在太原市山西省委附近發生了一起爆炸事件,目前已造成1人死亡和1人重傷7人輕傷。警方在爆炸現場發現鋼珠、電路板等物,初步判斷爆炸系人為制造。
制造這起爆炸事件,行為人不管是出於怎樣的目的、背後有著怎樣的動機,這種破壞公共秩序安全、犧牲無辜生命的極端暴力行為,都應受到道德的譴責和法律的嚴懲。
公共秩序安全是人們正常生活工作的基本前提,不止關乎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更關乎每一個人的切身利益。極端暴力行為的出現,傷害的不只這個社會,更直接或間接傷害到每一個人。為達到個人某種目的,不惜制造極端暴力事件,這種行徑在任何國家、任何社會都不會被容忍。
當前,有的爆炸案已超出普通個人『發泄』的范疇,甚至披上了恐怖主義的外衣。作為普通民眾,一方面要提高警惕,在全社會形成『嚴防重打』的態勢,讓極端暴力行為無下手的機會;另一方面也要冷靜理性看待,不要過分放大這些極端暴力事件的意義。中國早已跨入復雜社會時代,境外的現代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活動又那麼頻繁,難免也有幾只跟著他們學的蒼蠅。
從媒體報道看,當日10時30分許,太原迎澤大街已解除交通管制,恢復雙向通行。目前公安部門正在全力偵破此案。安全有序依然是中國社會的主基調,任何極端暴力行為最終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