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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內市民自發組織的跳舞、唱歌影響他人怎麼辦?昨日,廣州市人大代表法制專業小組走訪流花湖公園、越秀公園等,對市民進行現場問卷調查。據悉,廣州市公園條例已經列入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明年的立法計劃,其中擬對公園噪音開罰。
記者看到,這份調查問卷包括了17個問題,如公園內的標誌牌、無障礙設施等設置是否合理,遊樂健身設施是否安全,公園內市民自發組織的跳舞、唱歌是否對遊人和周邊居民造成不良影響等。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主任陳小清告訴記者,廣州市公園條例已經納入明年的地方立法計劃,此次調查也是爲該條例的制定作前期的準備,讓條例的制定更有針對性。
在越秀公園,雖然公園道路兩旁設有“不要使用擴音器材”的溫馨提示,但一路走來,記者還是發現許多晨練的隊伍前面都擺放着音響,播放着歌曲,人們載歌載舞。在流花湖公園,人大代表一路走,不同音樂聲從四面八方傳來。
如果對公園噪音開罰,誰來管?如何具備可操作性?陳小清表示,生活噪聲由公安部門、環保部門等監督管理,工地噪音則由城管部門管理,對於公園噪音,可能要由公園的管理部門來管。當被問及公園會不會考慮劃定非噪音區、禁止一切喇叭時,陳小清表示,“這是一個很好的建議,可以考慮,但必須經過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