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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加強本市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本市下發了《市國土房管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淺層地熱能地質監測管理工作的通知》。未來本市將有更多學校、醫院、酒店、商場以及居民住宅利用淺層地熱滿足供熱或製冷的需求。
淺層地熱能是指蘊藏在地表以下一定深度範圍內岩土體、地下水和地表水中具有開發利用價值的熱能;淺層地熱能項目是指通過地下水、土壤源地源熱泵系統開發利用淺層地熱能的工程設施。到2015年,全市開發利用淺層地熱能供暖(製冷)面積將達到2000萬平方米,較“十一五”末增加1650萬平方米。本市地質條件和氣候特點,適宜開發利用淺層地熱能爲建築物供暖或製冷。與常規能源相比較,利用淺層地熱能供暖可節約能源30%,製冷可節約能源10%。本市地表以下岩土體(200米以內)和地下水體(400米以內,溫度25℃以下)中的淺層地熱能可利用資源量爲1748萬億千焦,冬季可供暖面積13.4億平方米,夏季可製冷面積12.6億平方米。淺層地熱能資源的開發利用,扣除因開採造成的能源消耗,每年可節約標準煤4480萬噸,減少向大氣中排放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煤灰等污染物1.17億噸,減少環境治理費15.3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