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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告偷拍縣委書記半年,並出示給縣委書記看;縣委書記報案後,三被告一審被判刑
判刑的理由之一是“嚴重乾擾國家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嚴重後果”,而縣委書記之後仍正常工作,三被告認為未造成嚴重後果,量刑過重
被告之一出示清單,稱是偷拍視頻中錄下的向縣委書記送禮的人和禮金禮品,此清單證明縣委書記受賄
三被告被判刑後,當地紀委是否介入調查該縣委書記?如調查了,調查結果如何?記者無法從任何渠道獲知
三被告認為自己偷拍是為反腐,當地人認為他們是為個人目的而采取非法手段
湖南麻陽縣委書記胡佳武在辦公室內被3名下屬“監控”6個多月,案發距今已有一年之久。李熠、楊凡、劉陽等3名涉嫌偷拍的政府公職人員一審均獲刑1年8個月,後提起上訴。該案目前已移交到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日期未定。
“視頻拍到了什麼?”“何以要挾縣委書記?”這是案發後輿論不斷追問的焦點,但官方至今未有明確回應。被告家屬稱視頻顯示胡佳武涉嫌受賄,視頻部分內容已以文字材料形式輾轉舉報至湖南省紀委,北京青年報記者曾就此向湖南省紀委發函核實,未果。
日前,北青報記者獲取一份舉報人為“李熠”並摁有手印的文字舉報材料,且被告知與之前遞交給湖南省紀委的材料內容相同。該材料舉報胡佳武收紅包和包裹等物品,送禮者至少涉及當地8家單位的9名相關負責人。北青報記者向胡佳武電話求證時,他讓記者“問紀委”;而懷化市紀委稱,以湖南省紀委的說法為准。
舉報顯示送禮者涉及
當地多單位負責人
1981年出生的李熠,案發前系麻陽縣委督查室工作人員。一審判決書顯示,2012年2月上旬的一天晚上,他與同為“80後”的朋友楊凡(案發前系麻陽縣法院乾部)、劉陽(案發前系麻陽綠溪口派出所所長)聚餐時,提出在縣委書記胡佳武的辦公室安裝偷拍設備,利用偷拍的視頻要挾領導以達到提拔的目的,其餘兩人均同意並分工實施。
李熠利用自己在縣委工作的便利,將縣委書記辦公室內的飲水機替換為安裝有竊聽、竊照器材的同類型飲水機,並在自己辦公室用電腦接收視頻內容,從2012年3月一直“監控”到當年10月份。拍攝到的視頻資料被存儲在一個500G的移動硬盤中,李熠剪輯後將部分內容拷到MP4上,於當年10月17日下午當面播放給胡佳武。胡隨後報警,李熠等三人先後被控制,視頻資料被收繳。
據稱,一審期間,法院當庭播放了一段視頻,內容是胡佳武正常辦公的場面。其他未播放的視頻內容引發輿論各種猜測,有消息稱視頻顯示胡佳武涉嫌受賄。
北青報記者獲取的舉報材料,據稱是李熠根據記憶記錄下的視頻部分內容。舉報材料顯示,“從2012年6月端午節至國慶、中秋短短的3個月期間,胡就收取了下列人員的紅包和高檔禮品”,材料還列舉了9個名字,名字後附有單位,涉及民政、安監、農業局、發改局等8個單位,單位職務後面附有送禮內容,以紅包居多。
舉報材料還稱,“其餘送紅包和歐米茄高檔男女情侶表的人我不認識。據我初步估計,大約在短短的3個月期間胡收受紅包達16個之多,高檔禮品若乾。這些紅包胡在送禮的人走後都進行了清點。”
11月23日,北青報記者就收到舉報材料的內容致電胡佳武試圖求證,未等細說內容,胡便稱“這些情況應該去問紀委”,他作為當事人“不好說”,隨後掛斷電話。
北青報記者據公開資料及近日實地走訪發現,材料列舉的9名送禮人及職務中,有5人的名字與其後所附職務相符;另有3個人,以所附單位職務為准,案發前這些職務實際對應的名字,與舉報材料上這些職務對應的名字姓氏相同,名字同音或音近;還有一個人,名字實際對應職務與舉報材料上所附職務略有出入。
北青報記者與其中6人通過電話或當面核實,其中2人接通後即掛斷電話,其餘4人皆否認。
據稱舉報材料曾被
遞交到湖南省紀委
北青報記者獲取的這份舉報材料,落款日期為“2013年8月4日”,被告家屬解釋,李熠根據記憶的視頻內容整理成文字材料後准備舉報,今年8月中旬,內容相同的材料已被舉報至湖南省紀委,由於尚未收到回復,在權衡之後將舉報材料提供給媒體。
此前,北青報記者曾就“湖南省紀委是否收到家屬舉報”、“若收到,有無對所舉報內容進行調查”、“若調查,其結果如何”等疑問向湖南省紀委發函求證,湖南省紀委最終以此事需問湖南省委宣傳部為由,未作出直接回復。
不過有消息顯示,湖南省紀委已關注此事,但目前有無結論、結論是什麼尚不清楚。
北青報記者獲悉,2013年3月份,湖南省紀委曾到看守所提審李熠,並播放偷拍到的視頻讓李熠指認視頻中的送禮人員,此後再無相關消息。
胡佳武此前接受《瞭望廉政》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自己有問題,不會敢報案,也不可能還坐在這裡;案發後,他接受過湖南省紀委的談話,但談話結果不便透露。
今年10月下旬,懷化市委一名工作人員曾告訴北青報記者,湖南省紀委也曾調查過此事,只是尚未有結論。他說,案發後兩個月,在市委看到胡佳武時,胡的狀態不太好,但後來再遇見胡時感覺其狀態還可以,推測“應該沒事兒”。
上述工作人員還告訴北青報記者,胡佳武曾將收受的財物上交給紀委。
“財物上交紀委”的消息在該舉報材料中也有顯示,“……於2012年10月17日下午到胡的辦公室把MP4打開給胡看了並告誡胡:‘你看著辦’,事後我纔知道胡采取了下列措施”:其中包括,“胡將上述暴露的受賄款50萬元以及財務(記者注:財物)交給了麻陽苗族自治縣紀委。在麻陽縣紀委胡做了手腳,將交款時間提前在10月17日之前進行登記,目的是自動拒賄……”
11月22日,麻陽縣紀委黨風辦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紅包在無法退還的情況下,需要上交到紀委,麻陽縣紀委對此有嚴格的規定;胡佳武書記在麻陽縣任職期間上交過紅包。”至於胡佳武上交紅包的具體數目和時間,該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她說,胡佳武是省管乾部,也可能上交給省、市級的紀委。
據《中國青年報》曾經的報道,懷化市紀委黨風室負責人胡東風也曾就此問題進行過回應:對於當地黨政乾部上交紅包,每年都會統計造冊,名單目錄一清二楚。但2012年懷化市上交紅包的乾部統計表中,並沒有麻陽縣委書記胡佳武的名字。
11月25日,北青報記者就此問題及胡東風的上述回應向懷化市紀委求證,其新聞發言人稱,胡佳武是省管乾部,此事以省紀委的說法為准。
縣委證實縣委書記正常工作
在輿論對視頻內容的追問不斷時,麻陽當地還有消息稱,胡佳武目前很多工作已不再負責,還有傳聞稱他將調離麻陽縣,但上述傳聞均未得到湖南官方證實。
11月22日是周五,北青報記者在工作時間來到麻陽苗族自治縣縣委辦公樓,“胡書記”似乎是個敏感話題,接連向幾位工作人員打聽“胡書記在哪個辦公室”,對方都表示不知道或匆忙躲避。麻陽縣委辦公室工作人員稱“胡書記下鄉去了”,但不肯說具體工作地點及內容。縣委宣傳部一名雷姓部長向北青報記者證實,胡佳武處於正常辦公狀態。
胡佳武書記仍正常工作,這也是3名被告在一審判決後提起上訴的理由之一:“竊聽、竊照未造成嚴重後果”。
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為,“三被告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采用竊聽、竊照的手段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對縣級主要領導辦公室實施非法竊聽、竊照,時間長達6個月之久,嚴重乾擾國家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嚴重後果。”
判決未采納被告及辯護人提出的“本案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不構成犯罪”的意見,並依刑法284條“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條款,分別判處三人一年八個月的有期徒刑。
這被家屬視為“重判”。“他還是麻陽縣委書記,他的級別、工資也沒變化,也沒有影響到其他人工作,怎麼就造成嚴重後果了呢?”李熠的父親不解。
楊凡的母親分析,三人是被“殺雞儆猴”,“現在能看出有政府乾預,請律師也只是走程序,說得再多也起不了作用,順其自然吧。”楊凡母親說,一審結束後他們解聘了律師,目前尚未打算請二審律師。
家屬及辯護律師的質疑不止這些,還包括從立案到一審判決中的其他“細節”。
劉陽的辯護律師翟勇稱,偷拍的視頻作為該案最重要的證據,在法庭上僅播放了一小段,他作為律師到法院閱卷,卻看不到與視頻相關的任何內容。被告家屬證實了律師的話,並稱李熠在法庭上提及“送禮者”時,被法官以“與本案無關”為由制止。
“偷拍的人被抓了、被重判了,被偷拍的人有問題卻好好的,我們覺得不公平,”有家屬如此解釋舉報動機。
偷拍目的是“反腐倡廉”?
與一審判決顯示的“為了獲得政治待遇”不同,舉報材料稱,偷拍是為了“反腐倡廉”。
李熠在舉報材料中稱,他與胡佳武在同一棟樓辦公,平時見面較多。他一次偶然經過胡的辦公室處,聽到胡對別人說,“你太客氣了,好,你的事我心裡有數,我有個安排。”當時胡辦公室的門沒有關緊,李熠順便看了一眼,看到其辦公桌上有一個紅包,但沒看清送紅包者。那是胡佳武調任麻陽縣委書記不久後的事,之後他經常看到有人拿著包裹、公文包左顧右盼、東張西望地找胡,李熠猜測是來行賄的。
李熠稱,“為了揭露和制止經濟犯罪,避免胡書記像前任吳書記一樣因經濟犯罪被判重刑,於是就和同學商量買來了錄音錄像器材,利用我在縣委工作的特殊身份,在胡的辦公室進行了安裝並查實記錄胡受賄的大量事實。”
視頻拍攝、剪輯完成後,“為了制止胡的貪婪欲望,我於2012年10月17日下午到胡的辦公室把MP4打開給胡看了並告誡胡:‘你看著辦。’”
和李熠的說法有出入,一審判決書上胡佳武的證言則顯示,2012年10月15日晚,李熠打電話給胡佳武,稱有個東西要給他看,胡答復工作上的事到辦公室去談,雙方沒有見面。10月17日上午11點左右,李熠在縣委辦公樓二樓的值班室用一臺白色的可以播放視頻的機子播放給他看,播放的是胡在辦公室與人往來的視頻。李熠還稱這是李熠的兩個公安朋友要李熠轉交給他的,並問胡怎麼辦。
胡佳武證言顯示,10月18日下午3點多,李熠到胡佳武辦公室要求將李熠在公安的兩個朋友提拔進黨委班子,李熠本人想做胡的生活秘書,並還揚言如果不實現這些想法,就把偷拍的視頻公布到網上去傳播。胡將與李熠的談話用錄音筆進行了錄音。
盡管李熠上訴時辯稱“做胡的生活秘書”等話並非自己所言,但多位麻陽當地人士認為,偷拍者有私心,目的就是為了自己被提拔。上述被舉報為“送禮者”中的一位人士告訴北青報記者,案發後三人的行為遭人痛恨,“敗壞了我們麻陽的形象,以後誰還敢來這兒工作?”該人士談及胡佳武時表示,若真有問題不會到現在還在正常工作,敢報案就是有底氣。
據媒體此前消息,李熠到麻陽縣委工作多年都沒有轉成副科,而比他晚進去的人都已被提拔,此狀況讓他深感前途無望。偷拍的選擇與當地“跑官”“要官”的風氣之盛有關,麻陽前任縣委書記吳纔湖曾因貪污巨款獲重刑,當時遺留的不正之風未得到遏制,給繼任者帶來考驗。
麻陽縣委宣傳部向北青報記者否認當地基層工作人員正常上昇通道遇阻,稱李熠是職工身份,需要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公務員序列後,纔能參與晉昇副科等。
事件引發如潮評論。有評論認為,偷拍者竊聽、竊照及要挾的問題在查實後依法受到懲處,但此過程中暴露出的腐敗嫌疑,相關部門也應該在“查實有問題”或“排除有問題”後,回應公眾關切。(文/本報記者高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