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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1月29日電據教育部網站消息,爲建立健全違反師德行爲的懲處制度,切實解決當前存在的師德突出問題,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爲處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根據《辦法》,索要或者違反規定收受家長、學生財物的教師或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處分。
《辦法》第四條指出,索要或者違反規定收受家長、學生財物的教師或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處分。
《辦法》指出,學校及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發現教師可能存在以上列舉行爲的,應當及時組織調查,覈實有關事實。作出處分決定前,應當聽取教師的陳述和申辯,也可聽取學生、其他教師、家長委員會或者家長代表意見。必要時,可以組織聽證。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