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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聯合出臺意見,明確將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密切配合,加強協作,構建協調配合機制,破解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難、審理難、執行難問題。
意見提出,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司法與行政聯商機制、共同研討制度、案例指導制度,切實加強兩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國土資源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需要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及時進行審查,並自受理之日起7日內就是否准予強制執行作出裁定。積極探索“裁執分離”新機制,人民法院在作出准予執行裁定時,可同時載明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人民政府、國土資源部門組織實施。人民法院執行其他案件需要國土資源部門協助辦理查詢、查封、財產過戶等措施時,國土資源部門應依法及時辦理。
意見要求,自治區各中、基層人民法院及市、縣(區)人民政府國土資源部門均應建立相應的部門對口聯繫機制,積極開展司法審判信息和行政執法信息交流共享,增強行政審判和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工作的實效性。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