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2010年前後,市內六區執行的非機動車收費標準規定:“臨時存放自行車每輛0.5元,電動車爲1元,過夜價格加倍。”可市面上很多存車處,收取的價格卻從1元到2元不等,很多市民對存車處五花八門的亂收費提出質疑。而存車處管理者也對該標準頗有微詞,“標準規定的價格,並沒有考慮這幾年租金上漲、用人成本增加等因素,不漲價很難維持經營”。雙方各執一詞,對此問題記者進行了走訪調查。
車主:存車費漲一倍市民反應不一
“存一輛自行車多少錢?”“1塊!”在天津醫院門口,剛存完車的一位市民不禁質問管理員:“存個自行車怎麼這麼貴?”
記者在路邊隨機採訪了20多位市民,一多半市民認爲目前存車業存在亂收費的現象,其中6位市民明確表示,“存一輛自行車交1元、電動車交2元的價格太貴了”。不到10位市民則表示物價成本提高,對於漲價表示能夠理解。
市區物價局:2010年前後執行收費標準至今尚未漲價
由於非機動車收費定價權已經在2002年由市物價局下放到各區縣物價局,爲了回答“非機動車存車到底應該交多少錢”這個問題,記者聯繫了市內六區的物價局。
得到的回覆是,市內六區的定價標準基本統一:臨時存放自行車,收費標準爲每輛每次0.5元,電動車爲1元;從當晚22:00至轉天6:00,夜間存車按上述標準加倍執行。除南開區、和平區從2009年11月份執行該標準,其他區也從2010年年初執行,各區至今未出臺新的調整標準。對於記者反映的存車收費漲價問題,各區工作人員均表示,存車處自身沒有定價權,一旦發現不按標準收費,市民可撥打市物價局熱線12358或者各區物價局的電話進行舉報。
存車處:租金用人成本增加幹副業補貼經營
記者從一位存車處管理者口中瞭解到,目前存車業實在不好乾。他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從今年8月份開始,存車處的租金從每月4000元漲到了6000元,而一個能存放300輛車的晝夜存車處,白班夜班各需要僱傭兩個人,每人只按1000元工資計算,這個存車處一個月的開銷要1萬元。“可現在,趕上人多的時候也就能存200多輛車,週六日就更別提了,一個月下來勉強收支平衡。”負責人坦言這還是按照每輛自行車1元、電動車2元的標準計算的,要是按照物價局定的標準,根本沒法正常經營。
在總醫院附近的一家存車處,自行車存車費雖然沒有漲價,還是每輛0.5元,但經營起來捉襟見肘,不得不幹“第二產業”。負責人表示,由於經營困難,不得不在站點裏搞“第二產業”,靠偶爾給顧客提供複印、早餐等服務掙點補貼錢。
除了租金漲價、存車量減少,用人成本增加是最困擾存車經營者的難題。和平區存車管理總站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年輕人不願意幹,上年紀的他們又不敢用,有時工資漲到2000元都很難招到人。存車費不漲價,看車人員連自己的工資都掙不出來。
對於存車處面臨的經營困境,各區物價局工作人員均坦言收費標準並非一成不變,只不過這涉及很多市民的日常出行,在調整政策方面會比較謹慎,因此也會有一定滯後性。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存車站點確實存在經營困難,他們可以通過其主管的存車管理總站向物價局提出調價申請,屆時物價局工作人員會實地進行成本監審,再根據實際運營情況調整價格。新報記者郝穎實習生高若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