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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監察局、北京市審計局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市級各預算單位、各區(縣)政府、市國資委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新近出臺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有關要求,開展“公款吃喝”、“超標配備公車”、“三公經費開支過大”、“損害涉農利益行爲”等“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目標任務
堅決制止公款大吃大喝
堅決制止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行爲,嚴厲查處奢侈浪費現象。
認真清理超標準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反規定借用車輛和違反規定佔用車輛、攤派款項購車以及豪華裝飾公務用車。
實施源頭控制,確保嚴格執行“三公”經費年度預算,解決“三公”經費開支過大的問題。
堅決糾正和查處截留、擠佔、挪用、騙取惠農資金等損害涉農利益問題,建立健全惠農資金有效管理、安全使用的長效機制。
整治範圍
機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
全市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機關、共青團機關、婦聯機關、各人民團體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
整治內容
單筆千元餐費就要上報
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與公務無關的宴請,以及利用“農家樂”、私人會所等場所進行公款吃喝行爲。具體分爲兩類:其一是與公務無關的宴請,包括單筆餐費發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上等三種情況;其二是利用“農家樂”、私人會所等場所吃喝,也是包括單筆餐費發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上等三種情況。各單位要填寫每筆宴請的具體金額和次數。
嚴查超標準購車、借佔用其他單位車輛、攤派款項購車以及豪華裝飾公務用車行爲。
未按規定執行“三公”經費批覆的預算,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支出,超範圍、超標準報銷以及與相關公務無關的費用;接待無公函的活動,以舉辦會議、培訓等名義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私客公待,以招商引資等名義變相安排公務接待等行爲。
清查2012年度惠農資金安排和使用情況,嚴肅查處截留、擠佔、挪用、騙取惠農資金等問題。
問責辦法
問題嚴重責任人交紀檢司法
市財政局、市紀委監察局、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審計局、市國資委等責任單位應加強對專項整治活動的督導檢查,對市級主管部門和區(縣)政府、國有企業不重視、整治措施不得力、工作走形式以及未按時報送自查材料的情況,在適當範圍予以通報並與年終績效考覈工作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覈掛鉤;對於自查自糾“零問題”,重點檢查發現違法、違規問題的單位,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爲處罰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問題嚴重的責任人將依照有關程序移交紀檢監察、司法部門嚴肅處理。
組織領導
整治辦設在財政局監督處
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下,按照條塊結合、分級負責的實施原則。成立由市財政局、市紀委監察局、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審計局、市發改委、市國資委、市農委、市信訪辦組成的“四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財政局局長李穎津擔任,副組長由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農委副局級領導擔任,同時各成員單位明確一名處級領導爲聯絡員,切實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北京市財政局監督處,負責溝通聯絡等方面的工作。
各區(縣)應參照市級模式,結合本區(縣)實際情況開展工作,按時向市級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報送各階段工作情況和報表,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後報送工作總結。
市級國有企業的“公款吃喝”專項整治工作由市國資委負責,可參照《關於開展“公款吃喝”、“超標配備公車”、“三公經費開支過大”、“損害涉農利益行爲”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進行組織,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後向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總結報告。
時間安排
2013年12月2日-10日
統一部署
領導小組研究制定專項整治方案,統一部署專項整治工作,對市級主管部門、區(縣)政府和市國資委提出整治工作要求。
2013年12月10日-15日
自查自糾
各單位要對“公款吃喝”、“三公經費開支過大”、“損害涉農利益行爲”的問題認真組織自查自糾,做到不走過場、全面覆蓋。要根據自查自糾情況填報《“公款吃喝”、“三公經費開支過大”自查自糾情況表》,以及“損害涉農利益行爲”相關報表,並將自查自糾情況進行公示,張貼於單位集中辦公地點或在單位局域網進行公佈,明確責任追究,接受幹部職工監督。同時要求各單位撰寫自查情況報告,並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關於開展“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承諾書》,自查報告及自查自糾情況表(紙質和電子版)與承諾書要求於12月15日前報市財政局監督處。
鑑於“超標配備公車”問題的自查自糾工作已於前段時間完成,故不列入此次自查自糾範圍。
2013年12月16日-2014年1月15日
重點檢查
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市級財政、審計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結合財政、審計日常監督檢查以及自查自糾開展情況,研究確定重點檢查單位,並進行實地檢查。2013年12月16日至25日開展對“公款吃喝”、“超標配備公車”、“三公經費開支過大”問題的重點檢查。2014年1月2日至2014年1月15日開展對“損害涉農利益行爲”的重點檢查。
2013年12月28日前和2014年1月20日前
總結整改
按照整治工作要求,認真做好總結整改。市財政、審計局聯合檢查組、市國資委、各區(縣)財政部門應於2013年12月28日前將“公款吃喝”、“超標配備公車”、“三公經費開支過大”問題的檢查情況、2014年1月20日前將“損害涉農利益”問題的檢查情況報市財政局監督處。
總結報告內容應包括:重點檢查總體情況、存在問題、整改措施及相關政策建議。
2013年12月31日前和2014年1月29日前
上報總結
市財政局針對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情況,進行彙總、分析,撰寫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告,“公款吃喝”、“超標配備公車”、“三公經費開支過大”問題的報告於2013年12月31日前上報市委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損害涉農利益行爲”問題的報告於2014年1月29日前上報市委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