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對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進行了重點部署。2013年11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主持召開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強調,廣大紀檢監察乾部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三中全會的精神上來,紮實推進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要深刻認識全面深化改革與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關系,發揮紀檢監察機關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的作用。為使大家更好地了解有關內容,本網推出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解讀系列報道。
如何更好規范並嚴格執行領導乾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
近年來,一些地方和部門的領導乾部在工作生活待遇上追求奢靡、享受特權,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乾部群眾對此反映強烈。鄧小平同志曾針對乾部特殊化問題指出:“我們的高級乾部現在並不是工資太高,而是其他方面的待遇太寬了。這樣就要脫離群眾,脫離乾部,甚至腐蝕自己的子女和家庭,把風氣帶壞了,官僚主義也無法克服。”《決定》明確提出要“規范並嚴格執行領導乾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具有極強的針對性。這也是在新形勢下改進黨的作風,堅決反對特權思想和作風的重要內容。當前,要結合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著力消除領導乾部特權思想和作風。特權思想和作風與黨的宗旨和性質相背離,與我國的社會主義制度格格不入。要從根本上遏制和消除特權作風,首先必須消除特權思想。要加強對黨員乾部的思想道德、黨性修養和法律法規教育,進一步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群眾觀,樹立人人平等的社會價值觀,樹立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的艱苦奮斗思想,切實做到與人民群眾打成一片,團結和帶領人民群眾共同奮斗。通過開展專項治理,逐步消除領導乾部職務消費過高、享受待遇過多過高、利用職權為親屬或身邊人員謀利、凌駕於法律制度和組織之上等特權作風。
第二,統籌制定領導乾部工作生活待遇標准,包括離職退休後待遇標准。規范領導乾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當務之急是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抓緊制定出臺領導乾部辦公用房、住房、配車、秘書配備、警衛、公務接待、福利、休假等工作生活待遇標准,以確定相應級別的領導乾部能夠享受哪些待遇以及何種程度的待遇,切實做到有章可循、有規可依。要根據有關待遇的項目和標准,分類進行綜合權衡。對那些與職級密切相關的特殊待遇(如配備專車、專職秘書、警衛等)應繼續嚴格限定領導乾部范圍;對那些與工作生活保障密切相關的待遇(如住房、辦公用房、公務接待等)可以隨社會經濟發展有所提高,但對提高幅度應有嚴格限制。同時,對領導乾部離職退休後,哪些待遇可以繼續享受,哪些待遇不應當繼續保留,也要進行明確規范。
第三,嚴格執行領導乾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貫徹落實領導乾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關鍵是要對照待遇標准,進一步規范領導乾部廉潔自律行為。要嚴格執行領導乾部住房待遇標准和相關政策,不准多處佔用住房。嚴格執行辦公用房配備使用標准,不准超標准配備和裝修辦公用房,領導乾部在不同部門同時任職的,應在主要工作部門安排一處辦公用房,其他任職部門不再安排辦公用房;領導乾部工作調動的,由調入部門安排辦公用房,原單位的辦公用房不再保留;領導乾部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原單位的辦公用房應及時騰退。嚴格執行領導乾部專車、相對固定用車和機關工作用車配備、購置、使用的具體規定,不准違規超編制超標准配備公車,不准違規使用軍車、警車牌照和警燈、警笛等裝置,嚴禁公車私用。領導乾部調動,其所配專車或相對固定用車必須留在原單位。嚴格執行領導乾部秘書配備規定,領導乾部要盡量親自處理有關工作事務,不得隨意配備秘書工作人員特別是配備專職秘書。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部署組織警衛工作,不得違反規定擴大警衛范圍,不准超規格進行警衛,公務活動現場盡量減少交通管制,減少擾民。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各項規定,不准超標准進行公務接待,嚴禁以各種名義用公款互相宴請、安排高消費娛樂活動、贈送禮品和變相旅游。要加強日常監督,對領導乾部住房、辦公用房、公車、公務接待等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將保障領導乾部待遇所需經費逐步列入財政預算,以預算改革推動領導乾部待遇標准的嚴格執行。
第四,探索實行官邸制等改革措施。官邸制是國際上通用的高級官員住房制度。在借鑒國外經驗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國情,探索實行官邸制是領導乾部住房改革的一項具體舉措。官邸制的主要含義是,為高級乾部配置官邸,其配偶及子女可以在高級乾部任職期間一起居住;一旦該高級乾部離開崗位,該高級乾部和配偶子女均應及時騰退,由下一任高級乾部居住。與官邸制相配套的還有異地任(掛)職領導乾部“周轉房制度”,即為從異地交流任職且本地無住房的領導乾部配置公有的、不得由個人買賣的周轉房,領導乾部所住的周轉房離任時必須及時清退。實行官邸制等制度,有利於防范以權謀私、違規多佔住房等現象,有利於培育領導乾部公私分明、廉潔自律的從政道德,是通過深化改革逐步鏟除滋生特權的土壤和條件的治本之策,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深化和完善。
第五,嚴肅查處領導乾部違反規定超標准享受工作生活待遇等問題。規范領導乾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還必須在嚴格問責上下功夫。要加強對領導乾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切實解決違反規定和超標准享受待遇的各種問題。對違反規定的要責令整改,對情節嚴重的要嚴肅處理並予以通報,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嚴肅追究領導責任。要適時開展對領導乾部住房、辦公用房、公務用車的專項清理工作,對違規多佔超配的,一律清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制定監督檢查辦法和紀律處分規定,嚴肅查處領導乾部在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的違規違紀行為,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的作用,形成各方面監督的合力,讓違反規定和超標准享受待遇者受到懲處。(摘自《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學習輔導百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