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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天津市制定的《天津市中心城區道路規劃設計導則》(以下簡稱《導則》)獲悉,主幹路沿線重要商業區、中小學、醫院出入口附近應設置立體過街設置。
《導則》明確,人行過街設施與重要設施距離公交站及軌道站出入口不宜大於80米;距中小學校、醫院主要出入口不宜大於80米;距居住區、大型商業設施、公共活動中心的出入口不宜大於120米。主幹路沿線重要商業區、中小學、醫院出入口附近過街處應設置立體過街設施。大型商業設施、軌道交通車站等高密度人流集散點附近宜結合建築物及相關交通設施規劃設置立體過街設施。(記者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