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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武漢12月13日專電(記者馮國棟)流竄作案人員往往趁歲末年初“撈一把”,一些無證小旅館成爲案犯藏身之所。武漢警方日前採取行動,在提前通報後,對56家未經公安許可、擅自經營的無證旅館負責人給予治安處罰,其中32人被行政拘留。
日前,武漢一城中村小巷中標識不明顯的小旅館引起警方注意。武漢市公安局礄口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民警發現,旅館無相關證照,工作人員面色惶恐。經查,旅館系無證經營,警方遂對其負責人張某給出治安拘留的處罰。
據武漢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開辦旅館須經公安審覈批准,並申領相關許可證後方能對外營業。未經公安機關許可、擅自經營的,按《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有關規定,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同時,根據其五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法予以取締。
民警提示,無證小旅館因沒有經過相關部門審批,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隱患大,衛生條件往往也無法保證。武漢警方提醒市民羣衆,如果發現身邊有無證“黑店”,可撥打110向警方舉報。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