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2月16日訊記者萬靜記者今天從商務部獲悉,近日,商務部與農業部完成了生豬屠宰監督管理職責移交工作。商務部的生豬屠宰監督管理職責劃入農業部,包括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配套規章、規範;制定行業發展規劃;負責行業統計;負責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