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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20日,市民秦先生撥打熱線求助,他通過保險公司電話銷售配送保單的方式,爲名下津D牌照夏利汽車續繳保險,但保單卻遲遲未到手,經撥打投訴電話,保險公司人員稱秦先生之前提供的身份證複印件丟失,需要他再提供一份。
秦先生名下汽車交強險和商業險至2014年1月11日到期,從今年9、10月份就多次接到保險公司的促銷電話,保險業務員稱能爲車主降低保費,還表示電話銷售配送保單是上門服務,只要秦先生把材料交給配送員,同時用銀行卡刷卡繳費,幾天後保單就能快遞到秦先生手裏。秦先生於11月22日續保並出具繳費單據,正式保單和車輛保險標誌等材料卻未能如約而至,配送人員又要求秦先生多準備一份身份證複印件,然而,秦先生經撥打投訴電話,保險公司員工表示,竟是秦先生的身份證複印件不慎丟失。
記者根據秦先生提供的信息找到保險公司查詢,秦先生的保單在保險公司網絡上的顯示狀態系“正在配送當中”,保險公司人員解釋,由於配送員處理的保單材料太多,一時找不到秦先生的身份證複印件,希望秦先生多提供一份,否則材料缺失會影響將來車險理賠。秦先生認爲保險公司方面的過錯,給客戶添麻煩,還讓客戶“買單”,同時他擔心丟失的身份證複印件會有麻煩。
記者從本市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瞭解到,身份證複印件不能代替身份證使用,單憑複印件無法辦理涉及公民人身和財產的重大業務事項,遺失身份證複印件一般不會給身份證持有人造成損害。如果身份證或複印件丟失後被他人冒用,冒用者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丟失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爲承擔責任。當然,複印件也含有個人身份信息,建議使用身份證複印件時,加蓋印章或書寫註明“僅供辦理……使用”,以免給持證人帶來法律風險。
秦先生說,保險期限將至,如果保單和車輛保險標誌還不能送到,會影響車輛正常上路行駛,他將與保險公司進一步協商解決。(記者馮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