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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通速遞21日上午就“奪命快遞”事件在其官方微博發表聲明致歉。該公司在聲明中稱,不會回避責任,但鑒於寄件方在寄件時並未如實告知所寄物品的性質及恰當的處置方法,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11月29日,山東一居民收到一份圓通快件,幾小時後出現嘔吐、腹痛等癥狀,因搶救無效死亡。據醫院診斷顯示,死因為有毒化學液體氟乙酸甲酯中毒。據了解,此事緣於氟乙酸甲酯作為快件投遞中發生泄漏,污染了其他快件。
法制晚報在21日的報道中援引上海圓通總部工作人員的話稱,圓通並沒有承運危險品的資質。
圓通速遞負責處理此事的周姓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湖北當地圓通公司接收快件時,客戶告知快遞物品是氯乙?,工作人員在《危險化學品名錄》上查詢後發現其不是危險化學品,所以就將該快件發出。
山東省郵政管理局昨天下午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此事件的相關情況。氟乙酸甲酯會刺激眼睛、呼吸系統和皮膚,是有毒液體,國家郵政局規定,各類易腐蝕性物品(如有機溶劑)不得寄遞。當地快遞公司由於收寄驗視不規范,將被依法吊銷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