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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本人長居天津,現有一輛北京牌照藍色大衆車,誠覓長居北京的天津牌照汽車進行車牌互換,雙方可簽訂君子協議規避風險……”昨日,一則“京津車牌互換”徵尋帖在論壇上引起網友跟帖熱議,記者聯繫多位跟帖網友後瞭解到,“限號限行”政策出臺後,明年3月1日起本市“異地牌照”有車族在早晚高峯將面臨寸步難行的窘境。天津擊水律師事務所齊躍律師提醒,私換汽車牌照是違法的,爲私換車牌簽訂的協議也不受法律保護。
“工作日都是限行日”
記者在網上看到交換的方式分爲“汽車同車牌一起互換”、“車牌互換”兩種,爲規避交換後產生的風險車主都承諾將會與對方簽訂“互換安全協議”。
網友小君臣臣告訴記者,他與妻子長居天津,4年前在北京購車後在北京辦理了汽車上牌手續。如今,天津出臺“外埠牌照機動車”限行規定,明年3月以後,外埠牌照機動車每個工作日早晚都會有3個小時不能進入外環線區域行駛,小君臣臣在網上自嘲:“明年3月以後,每個工作日都是我的限行日”。
籤君子協議私自換車
爲了不耽誤出行,小君臣臣試着在網上發帖尋找北京地區天津牌照的汽車,希望以“互補差價但不更換車主的方式”進行“二手車置換”。昨日,一位“境遇相似”的北京網友與小君臣臣取得聯繫,並簽訂“汽車交換合同”,特別註明汽車交換後出現交通事故、丟失等意外,與原車主無關,由交換後的車主負責。
還有一種是“僅換”車牌的方法。京津兩地車主在網上尋找與愛車同品牌、同車型、同顏色的汽車,然後雙方交換兩地車牌照,並簽下君子協議:車牌交換後產生的罰單由“現任車主”支付,一旦出現交通事故時車牌原主人有義務駕車前往對方城市配合保險調查。
有被保險公司拒賠風險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兩種交換方法都有網友追帖,其中許多網友質疑“京津兩地車牌照互換”的可行性,並分析交換後可能產生的風險。
對此,天津擊水律師事務所齊躍律師表示,汽車、汽車牌照、車主是“一個整體”,未在交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情況下,不能私自買賣或交換,更不能私自交換車牌安裝在自己的汽車上,此類汽車可等同視爲“套牌車”,一旦被交警發現將會受到嚴厲查處。同時,私換汽車、車牌簽訂的協議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一旦出現交通事故等問題,車主不但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還將面臨被保險公司拒賠等風險。 (記者曲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