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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樣一羣壞分子,專門捏造、尋找、介入他人醫患矛盾,故意擴大事態,尋釁滋事,或以幫忙爲由向患者伸手要錢,或對醫務人員、醫療機構進行敲詐。這些人,被媒體稱爲職業“醫鬧”。
日前,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央綜治辦、公安部、司法部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關於維護醫療秩序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決定自2013年12月起開展爲期1年的專項行動,重點打擊這些職業“醫鬧”。
職業“醫鬧”必須重拳打擊,原因有三。其一,他們慫恿、操縱患者及其家屬採用非法方式甚至是過激方式維權。其二,他們直接組織、參與擾亂醫療秩序、危害社會治安的活動。其三,從更廣泛的影響來看,他們四處釋放非理性情緒,大肆宣揚非法治方式,已經成爲醫患糾紛處理走上法治軌道的“絆腳石”。
應該說,患者感到自身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而申訴、維權,是合理合法的。但是,維權應該依法進行,這是法治社會處理矛盾糾紛的基本原則,也應該成爲每一個公民的共識。驅邪,就是扶正。在我們積極倡導依法維權、努力推動醫患糾紛處理走上法治軌道的今天,職業“醫鬧”這塊“絆腳石”,必須搬掉。伍玥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