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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徽省太湖縣城管局的辦公樓裏,副局長陳龍彷彿成了“多餘的人”。
在過去的20多天裏,不再有人向他彙報工作,不再有人通知他參加會議,甚至不再有人能批准他的請假——縣城管局局長羅志太用這樣一條短信回覆他:“你現在不能向我請假,應向指揮部徵遷組請假,請你理解。”
改變陳龍生活軌跡的事情發生在12月2日。那天上午,正在閱讀“創文材料”的陳龍突然接到羅志太的口頭通知,要求他兩天後到“縣城建設指揮部徵地拆遷組”報到。
“我是被拆遷人的父親,也是被拆遷戶,怎麼去做拆遷工作?”陳龍當場拒絕。
被拆遷人是陳龍的女兒陳子琳。她擁有的房產就在縣公安局的家屬院內,一個建築面積144.18平方米的二層小樓。1993年,當時仍在公安系統任職的陳龍買下了這套房子,並於2010年將房產過戶給女兒。現在,這裏住着包括陳龍老母親在內的一家4口人。
2012年10月15日,按照太湖縣政府的規劃,縣公安局大院內的60戶住宅被列入徵收範圍,如今,未拆除的住宅還有4套。其中,包括陳龍女兒在內的3戶人家已經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被告就是太湖縣政府。
“打個不恰當的比喻,你們現在是兒子告老子。”在陳龍向中國青年報記者提供的幾份錄音裏,一位已經調離的領導幹部曾這樣提醒他,而另一位縣委組織部成員則明確要求他們儘快撤訴:“你們夫妻二人都是國家的公務員,而且都是執法系統的公務員。對你們的要求和其他人不一樣,應該有更高的覺悟和更高的素質,應該聽組織的話。相反,不聽組織的話,不按照組織的原則辦事,就要採取必要的組織措施。”
部分因爲這段經歷,在接到“前往徵遷組報到”的調令時,45歲的陳龍當即覺得這是“株連式的報復”。12月17日深夜,四處申訴無果後,他選擇了在微博上公開向媒體求助。
“這是我唯一的出路了。”想了許久,不大會用網絡的陳龍讓妻子打下了這行字。
“過去你這個幹部,不犯錯誤沒有組織處分就下不來,現在通過組織處理能上能下”
在收到調令前,陳龍曾兩次被縣委組織部叫去談話。4月25日是第一次約談的日子。22天前的4月3日,因不服安慶市政府行政複議決定,陳子琳等4人向安慶市中級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
據陳龍回憶和現場錄音,幹部監督科的一名副科長從頭到尾地宣讀了一份縣委組織部、縣人事局於2009年出臺的《關於縣城建設徵地拆遷工作中從嚴管理黨員、幹部、職工的意見》。
陳龍向記者提供了這份當年的84號文件的影印版,其中的第7項明確提出,“在職幹部職工與被拆遷人有直系血親關係或近姻親關係的,應當服從組織安排,積極做好動員說服工作,如消極應付、敷衍塞責,甚至說情、包庇、袒護,造成不良影響的,由主管部門黨委(黨組)或組織人事部門視情給予誡勉談話或通報批評,如仍無效果,視情給予停職、待崗等組織處理”。
這並不是陳龍第一次面對類似選擇。1994年,縣城裏重修太湖長河大橋,陳龍家的鋪子正在徵遷範圍內。那一年,陳龍夫婦當上公務員沒幾年,領導來做工作,爲了不讓兒子爲難,陳龍的母親第一個在拆遷協議上籤了字,不到一天時間,十幾年的老鋪子被夷爲平地。
19年後,45歲的陳龍坦言,“我能在縣裏做到副科級,到頭了”。對於仕途的“看淡”也部分成了陳龍維權到底的原因,由於在“貨幣補償”還是“產權置換”的問題上始終無法與有關部門達成一致,當了一輩子執法者的陳龍決定用法律保護自己。
但後來發生的事情令他始料未及。“我現在被調整了局裏的分管工作,實際上就是‘被停職’,被‘株連’。”陳龍說。
在這位老警察看來,此次“抽調”明顯違反了《公務員法》中的“公務迴避”原則。但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縣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郝邵明曾否定了陳龍的指控,他認爲,全縣統一抽調30多人到縣城建設重點單位,並非針對陳一人。他在回覆中國青年報記者提問的短信裏也否認“株連”一說:“他連報到都未去怎麼就知道是去做女兒的拆遷工作?”
但記者發現,在12月20日安徽電視臺公共頻道的新聞節目中,郝邵明面對鏡頭作出的迴應是,“從那個實際工作的情況來看,往往有這樣親屬關係的,國家工作人員以親情的關係,去做拆遷戶的工作,往往有比較好的效果”。
在陳龍提供給中國青年報記者的錄音裏,也記錄了5月20日縣委組織部第二次約談他的內容。這次約談的時間距離開庭只有一週。
其中,郝邵明多次提到,“懸崖勒馬,回頭是岸”,“三思而行”,“要正反兩方面認真權衡”等勸誡語言,並提醒陳龍:“組織處理並不只有處分,過去你這個幹部,不犯錯誤沒有組織處分就下不來,現在通過組織處理能上能下。這個組織處理啊,與紀律處分不一樣,他的類型多,批評教育,誡勉談話,停職,抽調中心工作,調離司法部門,改成非領導職務,辭職免職降職。一系列的,這個呢,縣委組織部也好,縣人社局也好,可以根據這個事態的變化進行處理。”
記者曾就約談一事向郝邵明覈實,但他拒絕對此問題進行迴應。
“越是在以熟人社會爲主要特徵的縣城,‘株連式拆遷’的出現就越頻繁”
陳龍的事情被媒體報道後,在多篇評論文章中,寫作者在提到他的遭遇時都會聯想到“嘉禾事件”。而陳龍是最近纔對“嘉禾”這個地名熟悉起來的。
2003年7月,湖南嘉禾縣啓動佔地189畝的珠泉商貿城項目,動遷7000餘人,縣委、縣政府要求全縣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做好拆遷對象中自己親屬的工作,否則將停職並停發工資。
律師王才亮當時曾隨央視記者前往現場,他清楚地記得,到嘉禾時是個大清早,縣城廣場的正中間拉了個紅布大橫幅,上面貼着“誰影響嘉禾一陣子,我就影響他一輩子”的標語。
在王才亮看來,“嘉禾事件”固然是“株連式拆遷”的標誌事件,但事實上自2001年《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修改後,“株連式拆遷”便屢見不鮮。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1991年出臺,條例中有安置規定,拆遷不僅要給錢,還要管安置,而且不允許開發商參與拆遷。一個重要的背景就是當時地方政府還是靠工商業稅收養活。”王才亮對中國青年報記者分析說,“但從上世紀90年代後期開始,土地財政開始形成,所以在2001年的時候《條例》修改,取消了安置規定,允許開發商參與拆遷,這就意味着,經營城市成了地方政府的指導思想”。
在這種時代背景下,王才亮將“株連式拆遷”的手段比作臭豆腐:“聞着臭,吃着香。所有人都知道是錯的,也不敢直接講,因爲操作方便,還不用承擔什麼責任。”
事實上,在“嘉禾事件”後,全國各地又先後爆出過多起“株連式拆遷”事件。在山東聊城,40餘名公職人員因親屬未籤拆遷協議被通知要“開除”;四川會理縣,也曾有公職人員因不配合政府拆遷做好家屬工作被調離工作崗位、停職和扣獎金。
據王才亮觀察,2011年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規定,不能用停水停電的行爲非法徵遷,“反倒助長了‘株連式拆遷’與‘黑社會拆遷’這一文一武”。
正因如此,陳龍的境遇並不讓王才亮感到吃驚。他說,自己手上的拆遷案子有一半都涉及“株連式拆遷”。而越是在以熟人社會爲主要特徵的縣城,“株連式拆遷”的出現就越頻繁,“在那種小縣城,相當一部分被拆遷戶都有‘吃皇糧’的親戚,所以株連式拆遷的比例高、範圍廣”。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太湖縣委宣傳部的一名工作人員曾承認,“以前也有家屬帶頭做工作的情況,這次的矛盾更特殊一點”。
“我肯定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陳龍告訴記者,自己曾有一個公務員朋友,也做到了副科級,但在一次徵地拆遷中因爲做家屬工作做得不到位,一度被停職,後來,他以辭職的方式與體制決裂,“一個幹部在42歲寫辭職報告,又不是身體原因,那隻能是心被傷狠了”。
在王才亮看來,即使在全國範圍內,敢於選擇站出來公開對抗的“被株連者”也並不多見。在他接受委託的株連式拆遷案件中,絕大部分人都“投降了”,“因爲沒有條件抵抗”。印象最深的一回,是一個副縣長找到他,“一開始還想抵制,後來縣委書記說,‘你得起到帶頭作用’,他就緊張了,投降了”。
“改革的關鍵點還是在於未來如何能讓地方政府和土地利益脫鉤”
即使在媒體所及的層面,最近一段時間裏,陳龍也不是唯一一個飽受“株連”之苦的城管局幹部。10月28日,湖南邵陽綏寧縣城管局紀檢組長蔣開鬆因未能說服家人配合拆遷而被停職, “哪個時候拆好,哪個時候官復原職”。爲此,母親罵他是“叛徒”,妻子則險些和他離婚。
頭一回在新聞中看到蔣開鬆的遭遇時,陳龍還沒有收到“調令”,他清楚地記得自己是“抱着同情看了文章”。
他並沒有想到,自己會在幾天後陷入被調往徵遷組的尷尬,而此時蔣開鬆則因媒體介入而官復原職。
“他叫我不要害怕,叫我堅持下去,還叫我相信媒體。”陳龍告訴記者,自己給蔣開鬆打過兩次電話,每一次蔣開鬆都提醒他“是媒體幫助了自己”。饒有意味的是,蔣開鬆的經驗其實來自長沙市天心區教師譚雙喜。在蔣被停職的4天前,譚雙喜因婆婆不配合拆遷而調崗到指揮部,隨即在微博上求助並引發輿論關注,繼而迫使官方撤銷了調崗決定。
北京大學教授姜明安向中國青年報記者坦言,目前得到解決的“株連式拆遷”問題“幾乎全是靠媒體曝光解決”。
但事實上,這些年來全國各地出臺的禁令性文件並不鮮見。
2010年5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在《關於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羣衆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中,提到對採取“株連式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2011年3月,中共中央紀委辦公廳、監察部辦公廳在《關於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規範徵地拆遷行爲的通知》中明確提及,重點查處的強制徵地拆遷行爲中包括“株連”。
不止於此,湖南省國土廳、陝西省糾風辦、山東省住建廳等下發的多份文件中,都對“株連式拆遷”明令禁止。
“我對此持謹慎樂觀。”在王才亮看來,思想路線要靠組織路線來保證,但在他的觀察中,儘管全國各地屢次發文,卻從來沒有就此立法,甚至從沒有在組織上認真處理過“株連式拆遷”的官員。他清楚地記得,“嘉禾事件”中,5個嘉禾縣官員被免職,但在2010年一家媒體做的回顧性報道里,王才亮驚訝地發現,這幾名官員在一兩年甚至幾個月的時間裏便被重新起用,甚至被調到市裏委以重任。
“官員都有僥倖心理,株連一個人,弄好了更好,弄不好也不追究,這樣株連式拆遷永遠都不會消失。”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的時候,蔣開鬆反覆強調。
對於這一問題,曾參與多部法律立法諮詢、論證工作的姜明安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日後在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制定修改過程中,自己會考慮提出“加入株連式拆遷的內容”。但他隨即強調,“當然,改革的關鍵點還是在於未來如何能讓地方政府和土地利益脫鉤”。
而這一切與陳龍的生活還太過遙遠。
陳龍聽說,最近又有兩個人慕名找到蔣開鬆。其中一個來自湖南祁東,是名57歲的小學教師,因爲妻女不配合拆遷,被教育局調到離家60公里遠的偏遠山區,並在約談中被要求保證妻子百分之百、兄弟百分之九十不去阻工;另一個求助者則是一名來自江西井岡山的退休醫生,同樣因爲拆遷問題,他的兩名女兒均被調到鄉下,而兩個“吃皇糧”的女婿則以離婚方式與過去的家庭劃清了界限。
12月22日,陳龍坐在窗前整理被縣委組織部約談的錄音。他的房間臨着大街,街對面是熱鬧非凡的工地,有人告訴他那塊地皮“賣了1億零880萬”。
一段長久的沉默後,他突然擡起頭說:“走到現在這一步,我就是想要個說法,到底是我錯了,還是他們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