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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收到女友送的汽車,竟是其職務侵佔犯罪所得。女友案發後,男子貪戀財物拒不交出,最終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批准逮捕。
靜海男子陳某經朋友介紹與女子張某相親,兩人見面後不久便建立了戀愛關係。交往過程中陳某發現,張某花錢大手大腳,穿戴的也都是些名牌,與張某所說的自己只是一家公司小會計很不相符。今年5月,陳某在與張某聊天時無意中提起自己看中一款汽車,因爲手頭有些緊只好放棄購買。讓陳某意想不到的是,張某轉天便將那款汽車開到了陳某面前,並把汽車鑰匙交到他手裏。陳某欣喜之餘問起買車的錢從哪裏來,張某回答時遮遮掩掩,陳某作罷。
一個月後,陳某接到警方電話得知,自己的女友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公司錢款,那輛車也是女友用犯罪所得的錢購買的。面對警方詢問,陳某因爲貪戀剛剛到手的汽車,便謊稱車是用自己的錢購買,與女友無關。但經過調查,陳某隱瞞掩飾犯罪所得的行爲證據確鑿,被靜海縣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檢察官提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進行隱匿、窩藏、收購等行爲的將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也將受到刑罰處罰。 (記者王赫巖通訊員陶夢輝劉振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