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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北京12月27日消息(北京臺記者董研博)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峯》報道,12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指出:“禁止自帶酒水”、“消毒餐具另收費”、“包間最低消費”等6種餐飲行業常見的消費提示是不公平霸王條款。同時,北京市工商局要求餐飲企業在一個月內進行自查自糾,逾期不改將面臨處罰。
今天,北京10家餐飲企業帶頭宣佈廢除“霸王條款”,不過,中國烹飪協會卻指責北京市工商局公佈的霸王條款“缺乏依據”。多方對峙,越演越烈。
北京市工商局發佈餐飲行業6種不公平格式條款之後,陸續有企業宣佈廢除霸王條款。
餐飲企業:我們已經取消了,包括包間費和酒水自帶的這個,已經取消了。
然而這種直指餐飲行業霸王條款的新規出臺後,卻遭到中國烹飪協會等單位的反對。一些餐飲企業仍堅持禁帶酒水等屬於企業自主經營的範圍。
某餐飲協會負責人透露說:前不久,北京市的餐飲企業,還有行業協會,跟他們北京市工商局這邊開過一個關門會,應該是有一個約定,說很快會有一個說法。
按照中國烹飪協會的理由,他們主要從三個方面對北京工商局的6種不公平格式條款予以駁斥。
第一,從北京工商局所公佈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表述來看,存在着以偏概全,違法定性邏輯不嚴謹的問題。
第二個,解決所謂的“違法定性”理由牽強,比如目前我國《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這樣一些法律條文中,並沒有把餐飲企業"禁止自帶酒水"等行爲劃分到違法範疇。況且,消費者如果不接受,完全可以用腳來投票。
第三,行政干預違背了改革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