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28日表決通過了關於召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根據這一決定,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於2014年3月5日在京召開。
根據決定建議的會議議程,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將聽取和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准計劃報告、預算報告,聽取和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兩高”工作報告。
全國人大議事規則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應該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前提出會議議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