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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當前電信詐騙案增多現象,內蒙古包頭市銀行部門近期出臺新規:今後在包頭市凡是給騙子匯出款的銀行營業網點,如果沒有盡到對上當者(萬元以上的匯款者)的告知義務,要追究櫃員和領導的責任。包頭市銀行系統近日啓動倒查機制,對今年10月至12月發生電信詐騙的營業網點和櫃員進行追責。
據瞭解,人民銀行包頭中心支行近期下發通知,對於客戶在櫃檯辦理萬元以上轉賬業務的,要嚴格實行客戶填寫簽署安全告知單制度,真正落實銀行員工的提醒義務,堅決築牢防範電信詐騙犯罪的最後一道防線,有效避免羣衆損失。如不履行此義務,不填寫告知單而發生萬元以上詐騙案的,要追究櫃員和相關領導的責任。
銀行部門要求,櫃員要問資金用途,問是否知道收款人情況,是否瞭解對方賬戶信息;看匯款人是否神色慌張,舉止反常,是否持續接聽電話;同時,銀行對堵住電信詐騙的櫃員給予獎勵。
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滿都拉說,近年來,包頭市電信詐騙案件呈現出逐年增多的趨勢,尤其以冒充全國政法機關的名義實施詐騙、中獎詐騙、網絡購物詐騙和利用QQ冒充熟人聊天等詐騙犯罪形式表現最爲突出。據統計,今年1至8月,包頭市共發生各類電信詐騙案件281起,上述四種詐騙形式的犯罪佔到電信詐騙的57%。
包頭市警方提醒,要時刻提高防範電信詐騙意識。不要輕易泄露自己的銀行賬號、密碼和身份信息;不要給陌生人轉款;給熟人轉款前要反覆覈實清楚對方的身份和銀行賬號;不要輕易相信以國家機關的名義,將錢款打入所謂的“安全賬戶”接受資金審查;不要按照電話中提示,在銀行ATM機操作銀行卡。要切記:邊打電話邊轉款,十有八九是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