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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有人舉報北京市書院中國文化發展基金會“名稱違規、涉嫌斂財、法人任職違規”問題,市民政局7日表示沒有發現這家由影視名人李亞鵬負責的基金會存在以公益名義斂財問題,但李亞鵬兼任其他組織法定代表人屬實,民政局已經責令其限期整改。
名稱違規?
民政局:符合規定,但應使用全稱
市民政局昨天上午通過官方微博表示:針對周筱贇反映北京市書院中國文化發展基金會“名稱違規、涉嫌斂財、法人任職違規”問題,經我局初步調查情況如下:基金會名稱符合相關規定,但對外活動應使用全稱或規範的簡稱;根據審計情況,未發現以公益名義斂財等問題;兼任其他組織法定代表人屬實,已責令其限期整改,變更手續正在辦理。
周筱贇在微博中稱,根據民政部《基金會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非公募基金會不得在名稱中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書院中國”工作人員曾對媒體表示,他們是經過北京市民政局審批、獲批成立的,名稱上不存在問題。市民政局昨天表示基金會名稱符合相關規定,但對外活動應使用全稱或規範的簡稱。
財務違規?
民政局:沒發現借公益斂財
針對李亞鵬基金會涉嫌借公益斂財問題,市民政局表示,根據審計情況,未發現以公益名義斂財等問題。“書院中國”在媒體上刊登的2012年度工作報告摘要中財務報表顯示,“書院中國”在2012年度總收入240萬,總支出37.6萬多元。報表顯示總支出包含的三項內容,即用於公益事業支出、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支出、行政辦公支出總額31.87萬,網友質疑其餘5萬多元哪兒去了。
網友舉報後,記者曾對該基金會進行探訪,發現該基金會置身中書投資公司樓內,記者從中書控股公司管理層負責人處證實,李亞鵬是基金會的理事長,同時也是中書控股的董事長。
李亞鵬在12月22日的新聞發佈會上對5萬塊錢的去向沒做正面迴應,民政局的調查結果也沒有涉及這方面。李亞鵬當時表示,中書公司與書院中國基金會沒有任何從屬關係,共用辦公室只因“資金短缺”,他還表示企業家辦基金會是普遍現象。
任職違規?
民政局:屬實,已責令其限期整改
周筱贇在舉報信中認爲,李亞鵬“任職”違規,他表示北京市民政局網站信息顯示,“書院中國”法定代表人爲李亞鵬,李亞鵬同時還是北京市美麗春天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時擔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市民政局工作人員曾對媒體表示,“書院中國”曾就相關問題向民政局諮詢,並表示可能會申請變更法定代表人。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此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基金會肯定是依法登記的,具體情況會在開始調查的15個工作日內公佈。昨天,市民政局表示,李亞鵬兼任其他組織法定代表人屬實,已責令其限期整改,變更手續正在辦理。
去年12月20日,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上的北京美麗春天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信息發生變更,此前一直由李亞鵬本人擔任法定代表人,改爲由張萍接替李亞鵬擔任該企業法定代表人。在投資人信息一欄顯示,李亞鵬出資9.5萬元,張萍出資0.5萬元,二人均爲自然人股東。
市民政局通過官方微博公佈調查結果後,書院中國官方微博表示:終於等到調查結果,感謝北京市民政局對事實的澄清。我們接受整改,積極配合,一如既往地接受社會對我們的監督。基金會祕書長趙寂蕙在電話中對記者表示不方便迴應。
而李亞鵬對這條微博加以轉發並表示:北京有霧霾,亦會有晴天,感謝北京市民政局的調查和澄清,我們一定會更加努力去完成基金會的目標。
事件回顧
2013年12月18日,網友“落魄書生周筱贇”通過其加V認證微博舉報李亞鵬負責的北京市書院中國文化發展基金會存在違規問題,比如該基金會在名稱中使用“中國”字樣涉嫌違規,李亞鵬同時擔任基金會法人代表和北京美麗春天傳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涉嫌違規。這位網友指李亞鵬借公益之名開發酒店和房地產,並表示已經向北京市民政局實名舉報。
12月19日上午,民政部官方微博關注此事。
12月20日,北京市民政局通過官方微博表示,市民政局社團辦已在依法調查,如情況屬實,將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