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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讀者楚先生:我因業務需要經常駕車出差,高速收費站總是排起長隊,但旁邊的ETC(高速公路電子收費)通道卻很暢通。聽說京津冀魯晉五省市ETC系統近日實現聯網,我也想辦理ETC設備以便快速通行,請問應該如何辦理?需要什麼手續?
“有事您言語”專欄記者:市政公路管理局有關人員介紹,京津冀魯晉五省市ETC系統實現聯網後,這五省市的ETC客貨車輛用戶,可在五省市任意高速公路實現ETC專用車道更加快速通行。裝有ETC設備的車輛可省去很多排隊等候的時間。
整套ETC設備包含一個電子標籤和一張速通卡。個人車輛辦理ETC時,需攜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車輛行駛證需提供正本、副本原件及複印件。單位車輛辦理時,還需蓋有單位公章的介紹信、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營業執照複印件。辦理ETC設備的車輛,電子標籤需要安裝在指定位置。安裝ETC設備的車輛,不能自行將電子標籤拆卸或更換到其他車輛上。ETC設備每套430元,其中400元是電子標籤費用、30元爲速通卡押金。裝有ETC設備的車輛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費,可享受5%的優惠。
目前,ETC管理中心設有三家直屬營業廳,分別是:天津市高速公路電子收費客戶服務中心,位於河北區外環東路16公里處(興耀批發市場旁);津濱高速濱海站營業廳,位於津濱高速濱海收費站;開發區營業廳,位於開發區第五大街37號(原養路費徵稽一所)。詳情可登錄網站www.tjetc.com.cn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