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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市綜合執法部門對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和其他區縣建成區範圍內利用機動三輪車違法佔路經營的行爲進行清理。
此次清理,綜合執法部門對清理對象列出重點,包括對在治理區域禁止利用機動三輪車佔用道路經營;禁止佔用道路、公共場地銷售機動三輪車;禁止佔用道路加工、組裝和修理機動三輪車等。違反規定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各區縣綜合執法局將按照一條道路一條道路、一個社區一個社區、一個點位一個點位地進行全方位、全覆蓋的治理,全面取締市中心城區和其他區縣建成區利用機動三輪車違法佔路經營行爲。
在治理過程中,各區縣綜合執法局將對轄區內利用機動三輪車違法佔路經營行爲進行全面、大規模、徹底的治理。對屢勸不聽、屢教不改、屢禁不止的,依法依規進行重罰和扣押財物;對不繳納罰款和不履行法律義務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對頂風違法、暴力抗法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