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記者毛麗君、魯琳1月13日報道:今天上午,備受關注的上海寶山槍擊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下午庭審開始後,警方證人上海市公安局物證鑑定中心嚴某出庭作證,經鑑定範某所攜帶的子彈均爲有效子彈,完全符合發射條件。而在此前的庭審中,範某曾稱自己的子彈過了有效期,有些已經3、40年了。
對此,專家鑑定表示,子彈是否有效和子彈的有效期無關,而範某還是堅持要根據有效期認定。
滾動播報:寶山槍擊案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