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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昨日召開的天津市2014年民政工作會議上獲悉,本市將逐步建立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更好地保護孤兒、流浪的未成年人或因監護缺失而暫時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等。
據介紹,困境兒童是指孤兒、流浪的未成年人或因監護缺失而暫時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本市要完善孤兒保障制度,提昇孤兒保障標准,探索兒童福利機構大齡成年孤兒安置方式。要建立困境家庭兒童(事實上無人撫養的兒童)保障制度,這類兒童主要是指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放棄了監護責任,俗話說的『爹死娘嫁人』的現象,或者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離異,放棄對兒童的監護責任等。這部分人在學術上叫亞孤兒,他們也生活在困境中,要爭取把他們納入到國家保障范圍中來。
分類保障制度還包括積極探索完善兒童福利制度和積極探索推進兒童保護制度。本市擬構建一個對於兒童遇到困境時的發現、預防、監測、報告、轉借和處置的機制,有效地避免兒童在遇到困境時得不到救助。本市繼續開展『流浪孩子回校園』專項行動,努力實現全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全覆蓋,推動建立社會力量參與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的有效機制。(記者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