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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月17日電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佈《關於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房屋原歸一方所有,變更爲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或者房屋原歸夫妻共有,變更爲其中一方所有,免徵契稅。
《通知》指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爲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變更爲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雙方約定、變更共有份額的,免徵契稅。
此外,《通知》還明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屋土地權屬由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爲夫妻雙方共有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82號)同時廢止。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