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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兩名出租車司機在來往天津站時,故意繞道以多收取乘客車費,後被乘客舉報。市客管辦經調查覈實後,依據《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規定,對這兩名違規司機予以處罰。
2013年12月10日,銀建的士有限公司駕駛員王某某,在天津站後廣場搭載一位乘客至南京路津匯廣場,此趟業務正常打表應爲4.1公里,應收車費12.4元。而王某某卻打出了8.0公里,等候時間10分53秒,收取乘客23元車費,實際多繞行了3.9公里,多收車費10.6元,王某某被投訴後,客運執法人員不但責令退還多收的10.6元車費,而且對其處以1000元罰款。
2013年12月17日,贛津出租汽車公司駕駛員許某某,在復康路橋搭載3位外地乘客,不打表送3位乘客至天津站,收取了對方50元車費。乘客懷疑其繞道,於是向客管部門投訴。經覈查,此趟業務正常打表應收費30元,許某某多收乘客20元車費。客運執法人員責令其退還多收的車費,並對其處以1500元罰款。(記者王赫巖通訊員楊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