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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城貴陽,摩托車違法一直是擾亂交通秩序、造成城市擁堵的重要原因。省政協委員呼籲貴陽二環以內“禁摩”。
昨日,省政協委員董鐵軍提交了關於在貴陽市中心城區(二環以內及觀山湖區核心區)禁止摩托車(電瓶車)通行的提案。
“上世紀90年代,我是貴陽第一批騎摩托車的人。”董鐵軍回憶,那個時候摩托車少,他們要戴頭盔、帶護膝、戴手套,全副武裝,交警也管得特別嚴。但隨着公交線路的完善,私家車的增多,摩托車再也不是現代人出行的首選,也不符合城市道路發展的需要。董鐵軍算了一筆賬:一輛摩托車與一輛小汽車、公交車在行駛過程中所佔用的道路面積比例爲0.33:1:2,而三者可載人數分別爲2人、5人、80人,專家估算,在城市中每增加1萬輛摩托車,要比相同載客量對應增加的小汽車、公交車多佔用約17萬平方米城市道路和停車用地。
由於摩托車制動性、平衡性差且無任何安全防護措施,加之部分摩托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和交通法制觀念淡薄,近年來,摩托車已成爲引發交通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的主要車種之一。同時,摩托車佔道行駛、逆向行駛、闖燈越線、不按期年檢、違法經營及駕駛、乘坐摩托車不戴頭盔等交通違法現象比較普遍。另外,摩托車的機動靈活性也被不法分子當作街頭搶劫、搶奪的作案工具,已成爲影響社會治安的一個突出問題。
“貴陽一直在‘禁摩’,但爲什麼屢禁不止?”董鐵軍說,貴陽騎摩托車的主力軍不是方便出行,而是用作非法營運。城市中心區“禁摩”,不可避免會影響到摩托車主的利益,因此,給予摩托車主一定的補償,是“禁摩”工作能否順利推進的關鍵。
目前,國內已實行“禁摩”的城市中,主要有兩種補償方式。武漢等城市實行的是“政府出資回收”,廣州等城市實行的是“摩托車(電瓶車)提前報廢,政府給予補償和獎勵”。“貴陽採用哪種方式,可根據實際情況再借鑑外地的做法來確定。同時,對那些家庭生活確實困難,靠‘摩的’爲生的羣衆,政府要盡力幫助其轉型就業。”
另外,城區“禁摩”後,原來以摩托車爲交通工具出行的,大部分會選擇公交出行。因此,必須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相對應地提高公交線路的覆蓋面,增加公交運力、優化公交線路及站點設置,最大限度地方便市民出行。(本報記者駱明謝江林)
(來源:貴陽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