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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江蘇省教育廳發佈《關於做好江蘇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的通知》。
經教育部批准的全國272所高校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資格,其中江蘇省內共有包括南大、東大等20所高校可以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據悉,高校錄取高水平運動員的人數須控制在國家覈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以內。
據悉,考生參加測試的項目須與取得報考資格的項目一致,否則測試成績不予認可。測試工作須在2014年春節假日之後進行,其中田徑、游泳聯合測試時間爲4月12日—13日,其他項目測試工作須在4月15日前完成。
對少數體育專項測試合格、招生高校組隊需要、確有培養前途、文化統考成績達到其所屬科類省本科第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65%,且七門學業水平測試等級中D級不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爲D級)的考生,招生高校應向省教育考試院提交錄取申請並提供相關名單,經省教育考試院覈准後,按考生的所屬科類及高考志願投檔,由招生高校決定是否錄取。該類考生的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校錄取高水平運動員總數的30%。(沈考宣劉蓉)
(來源:金陵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