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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孤兒,被外公關在家裏不準外出,並強迫我馬上與別人結婚。”近日,達州宣漢縣渡口鄉輟學在家的小曾,在網上向達州司法QQ工作羣求助。
小曾的QQ求助引起了達州市司法局的重視,該局隨即成立專門工作組,並及時趕往渡口鄉處理求助事件。經過長達29小時的奔波和“攻心戰”,小曾最終脫離被逼婚困局。
少女被逼婚絕望之下求助司法
在接到小曾的求助後,司法工作組於當晚就趕到了小曾所住的村子。在鄉鎮和村幹部的配合下,工作組與小曾進行交談,瞭解了實際情況。
“外公和幺姨說,我要是不結這婚,他們以後就不管我了。男方也說,不結婚就給他們賠房子,除非我死了,不然這婚就一定要結。”小曾見到工作組一行來到村上,猶如抓住了救命稻草。小曾介紹,她生於1995年,曾有一個完整的家庭。父母因感情不和離婚後,她隨母親生活,而母親卻於2008年意外過世。於是,小曾與年過7旬的外公相依爲命。
2011年的一天,15歲的小曾尚在讀書,卻被外公叫去與一男子李某見面,隨之便有了一場“媒妁之言”。去年,本該上高一的小曾卻因無錢交學費而輟學在家。年底,男方前來催婚,小曾陷入了恐懼和絕望之中。於是就有了前文的網上求助。
“我跟他真的沒有共同語言,他來過我們家,我們在一起也沒有什麼話說。”在工作組面前,小曾堅定地表達了自己的訴求。“法律規定婚姻自由,沒有誰能強迫你。”聽了小曾的訴求後,工作組人員經過溝通和安慰,小曾的情緒終於穩定下來。
法律加親情逼婚外公終被感化
“你外孫女不同意這門婚事,爲何要逼她呢?你知道這是違法的麼?”對於工作人員的問題,其外公表示:“我已經70多歲了,還不知道能活多久。我想在我有生之年將外孫女嫁出去,給她找一個好歸宿。”隨後,通過兩個小時法律講解和親情感化,小曾的外公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他也表示會尊重外孫女的意願。
次日早上,工作組來到了男方李某居住的樊噲鎮。李某一家有些激動。李某聲稱,經過媒人介紹後,他們與女方小曾見了面,並當場交了彩禮錢1萬元。另外,在小曾外公要求下,李家還在樊噲鎮向家壩購置了2室1廳的住房及一間門面。“現在要退婚,我的彩禮錢,我的房子咋辦?這婚,我是不退的!”
“婚姻法規定,男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才能登記結婚。小曾現在才18歲,還不到法定結婚年齡,不允許結婚。”工作人員告訴李某,“如果小曾不同意結婚,違背了她的意志強行結婚,到時你可能要坐牢!”經過長時間的政策“攻心”,李某最終放棄了立即與小曾結婚的想法。
專項資金支持解決少女上學問題
“根除包辦婚姻,普法宣傳是關鍵。小曾及時勇敢地拿起了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正是我們一直倡導的。”據達州市司法局局長蔣興清介紹,達州市司法行政部門針對農村偏遠地區法律意識淡薄,開展了送法進村組、送法進萬家活動。針對當前農村還存在不到婚齡便結婚或者由親屬包辦婚姻的現象,司法行政部門呼籲農民朋友要牢固樹立辦事依法、遇事找法、維權靠法的法律意識。
截至記者發稿前,記者從達州市司法局獲悉,市司法局將小曾的遭遇和她有重返校園讀書的願望向達州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作了專題彙報,達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古正舉當即要求相關部門解決司法救助專項資金2萬元幫助小曾重返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