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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在廣州市紀委監察局新聞發佈會上,市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梅河清透露:春節期間,廣州市紀委將組織暗訪隊對過年公款吃喝、公款送禮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禁收利是等現象的發生,確保過一個風清氣正、和諧平安的春節。
梅河清表示,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第一條第一款規定,黨員幹部不能收受管理對象和服務對象的錢物,這項規定,清晰界定出民間的禮尚往來和領導幹部收受紅包的本質區別。
梅河清舉例,普通人過年時給晚輩5元、10元的紅包,是一種祝願和問候,“但如果你是某個局的局長,下面的幹部或者管理對象或者服務對象,給你本人或者小孩哪怕是一分錢的利是(紅包),都算是違規。你可以向你的下級或低層次的晚輩給個‘問候’,但是,這個交往過程如果違反了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就是被嚴厲禁止的”。 (記者張林、通訊員穗紀宣報道)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