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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剛剛在市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上審議通過的《天津市綠化條例》引起社會各界關注。市民們紛紛表示,《天津市綠化條例》是建設美麗天津的重大決策,爲實施“美麗天津·一號工程”、加快建設生態宜居城市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撐。把條例貫徹執行好,使其真正發揮在美麗天津建設中的保障和促進作用,我們人人有責。
天津哲科律師事務所律師宋曉軍說,依據條例,亂砍亂伐、損壞綠化設施、私佔綠地等行爲將會依法受到嚴懲,新建居住區、城市道路以及公共設施的綠地率也得到明確,給綠化設置了一道“法律紅線”。“發揮條例作用,必須進一步加強執行和監督力度。”
武清區南辛莊村黨支部書記李津浩說:“條例充分體現了城鄉一體的綠化大格局,既提高了城市綠化的標準,又對鄉村綠化提出了原則要求,對推動鄉村綠化,建設美麗村莊有着積極意義。”
“條例突出了‘大綠、生態、可持續’的主線,讓我們看到了今後津城百姓在各類公園中享受綠色、在城市綠道中健身休閒的美好場景!”一商友誼職工張永全說,“我們每個人都有保護綠化成果和綠化設施的義務,要對破壞綠化成果和綠化設施的行爲進行勸阻,及時投訴舉報。”
和平區開封道社區婦代主任張玉玲說:“條例明晰了綠化養護管理的責任和要求。比如,商品住宅小區內的綠地由業主負責,業主可以委託物業管理單位或者其他單位進行養護管理;非商品住宅小區內的綠地,養護管理責任由區、縣人民政府確定,這就爲社區綠化管理提供了依據。”